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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義警及民防人員聯誼活動」;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06年6月30日前、金額為新台幣19萬2,000元、數量為50人。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6/1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5號
履約期限
106年4月21-22日、106年5月5-6日
廠商資格摘要
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綜合或乙種以上旅行業者,營業項目相符之能力廠商。
附加說明
一、交通部份:
(一)遊覽車需以行照登記日起5年內(出發當日往前推算)車齡之40人座以上雙層豪華冷氣車,......。同時需檢附最近一期定期檢驗資料,如於決標後出發前7日內,逾定期檢查而無檢驗合格資料,本分局得要求更換。
(二)駕駛人員具有營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及3年以上駕駛經驗,且未有重大過失或違規紀錄,另檢附酒測值紀錄(由本分局派員施測,若駕駛人經酒測,逾酒測值,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並依合約扣款)......。
二、住宿:
(一)採集中住宿台中地區同1家旅館。
(二)住宿標準:
1、須有政府立案合格旅館。
2、全館須有100間以上大型旅館
3、房間:以2人住宿1間(1人1床)為原則,所需房型數以甲方實際參加人數需求為準。
(應附旅館業登記證、使用執照及最近一期消防安檢合格證明文件)。
三、詳如本案招標文件【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106年度義警民防聯誼活動採購基本需求】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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