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50694@ntp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大隊保留後續擴充權利,並依本案決標金額計價,不另辦理議價,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數量最多20,000卷。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6/1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1樓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10日曆天確樣,確樣後50日曆天交貨。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屬合法已立案之法人、機構、團體或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修正項目如下:
(一)單張長度180mm±2mm,單張寬度:76mm±1mm(以實機測試為準)*85張(視可容許紙捲直徑增加張數)、單張電子罰單(不得為塑膠材質),正面2色背面1色印刷,直徑 40mm±2mm製作。
(三)基重:76g/㎡±5g。(請出具證明文件)
(六)紙質規格標準應具雙面防水功能,並依本大隊指定格式製作並通過條碼機掃瞄測試。(每卷最後5張應以淺色印製加寬紅線警示)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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