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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至總採購金額達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公司或行號,其營業項目列有「計程車客運業」或「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備註:『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而『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 網 址 : http ://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附加說明
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
一、修正契約樣稿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條部分條款。
二、因修正契約部分條款,延長招標期限至114年1月2日,並修正投標須知相關日期之條款。
三、本次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得申請退還或補正投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