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p7152@ms.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提升建物機關形象,公共空間收納功能,及具視覺美化之服務環境。
二、改善年久建物現況,提供溫馨友善辦公空間。
三、提升整體工作效率與服務品質。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
廠商資格摘要
1.室內裝修業(具室內空間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或
2.建築師事務所及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註: 可單獨投標(廠商符合前述一或二之全部資格者)或共同投標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1.
工程細部設計應與機關需求訪談後次日14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機關審查時程為 10 日。 設計如不符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機關指定修正項目、期限及機關複審時程,並通知承攬廠商進行修正。同一項目設計內容之修正次數逾1次者,承攬廠商除應依機關之指示繼續修正設計至獲機關審定為止外,修正及複審期間仍列入履約期限計算。
2.
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全部完成。
3.
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除中秋節及國慶日連假之外,其他日數均應計入履約期限。
二、本案未提供現場領標,請確依規定於線上領標,投標時請一併檢附領標電子憑據。
三、開標(資格標)日期時間為110年8月6日上午10時。審查日期時間預定110年8月11日上午10時於本中心志工室。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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