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002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社政大樓環境清潔委外服務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輝耀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60,744
原始預算
$ 700,000
底價金額
$ 680,000
決標折數
97.1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代碼 3.82.12.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顏文夏
聯絡電話 (02) 89653359 #2410
機關代碼 3.82.12.3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正路10號4樓
聯絡人 顏文夏
聯絡電話 (02) 89653359 #2410
傳真號碼 (02) 89653549
電子郵件信箱 aa8488@ms.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0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07 14:00
開標時間 106/02/07 14:2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清潔服務 分類 :  辦公大樓清潔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3月1日至107年2月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得以承辦關於建築物清潔衛生業務者,或;2.公司或行號。其項目列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得以承辦關於建築物清潔衛生業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決標方式除採「在底價以內且最低標者得標」外,同時並依「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4條第2項」之規定辦理: 1.機構、團體、庇護工場與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其最低標價相同,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得優先決予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 2.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如機構、團體、庇護工場僅一家者,義務採購單位得洽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減價至最低標之標價決標;二家以上者,義務採購單位得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各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減價一次,由最先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 ※本案業務單位已簽奉准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者,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決標方式除採「在底價以內且最低標者得標」外,同時並依「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4條第2項」之規定辦理: 1.機構、團體、庇護工場與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其最低標價相同,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得優先決予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 2.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如機構、團體、庇護工場僅一家者,義務採購單位得洽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減價至最低標之標價決標;二家以上者,義務採購單位得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各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減價一次,由最先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 ※本案業務單位已簽奉准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者,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6/02/07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2.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顏文夏
聯絡電話
(02) 89653359 #2410
機關代碼
3.82.12.3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正路10號4樓
聯絡人
顏文夏
聯絡電話
(02) 89653359 #2410
傳真號碼
(02) 89653549
電子郵件信箱
aa8488@ms.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0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07 14:00
開標時間
106/02/07 14:2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清潔服務 分類 :  辦公大樓清潔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3月1日至107年2月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得以承辦關於建築物清潔衛生業務者,或;2.公司或行號。其項目列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得以承辦關於建築物清潔衛生業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決標方式除採「在底價以內且最低標者得標」外,同時並依「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4條第2項」之規定辦理: 1.機構、團體、庇護工場與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其最低標價相同,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得優先決予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 2.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如機構、團體、庇護工場僅一家者,義務採購單位得洽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減價至最低標之標價決標;二家以上者,義務採購單位得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各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減價一次,由最先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 ※本案業務單位已簽奉准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者,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決標方式除採「在底價以內且最低標者得標」外,同時並依「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4條第2項」之規定辦理: 1.機構、團體、庇護工場與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其最低標價相同,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得優先決予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 2.非機構、團體、庇護工場之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招標文件最低標之決標原則者,如機構、團體、庇護工場僅一家者,義務採購單位得洽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減價至最低標之標價決標;二家以上者,義務採購單位得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各該機構、團體、庇護工場減價一次,由最先減至最低標之標價者得標。 ※本案業務單位已簽奉准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者,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6/02/07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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