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0-00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委託民間機構辦理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家長親職教育服務方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養心心理治療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76,977
原始預算
$ 2,576,97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代碼 3.82.12.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顏文夏
聯絡電話 (02)89653359#2410
機關代碼 3.82.12.3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
聯絡人 顏文夏
聯絡電話 (02)89653359#2410
傳真號碼 (02)89653549
電子郵件信箱 aa8488@ms.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需經業務評鑑成效良好者,得辦理後續擴充1次,後續擴充期間為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擴充金額為新台幣257萬6,977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0/26
原公告日 105/10/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11 14:00
開標時間 105/11/11 14:1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立案之公益社福機構、法人、團體,包含心理治療(諮商)所、社會工作師事務所,其立案宗旨與本採購業務相關。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06年度預算新臺幣257萬6,977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06年1月31日止。投標廠商並同意,如作為本機關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前開日期。於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採購案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決標: 1.本購案預算全數完成立法程序時;或於符合預算法令前提下,本機關得動支之預算額度不低於本採購案保留決標金額或保留決標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時。 2.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如未能於保留決標期限內符合上開各目情形之一者,除廠商同意延長報價有效期限外,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規定廢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1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2.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顏文夏
聯絡電話
(02)89653359#2410
機關代碼
3.82.12.3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
聯絡人
顏文夏
聯絡電話
(02)89653359#2410
傳真號碼
(02)89653549
電子郵件信箱
aa8488@ms.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需經業務評鑑成效良好者,得辦理後續擴充1次,後續擴充期間為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擴充金額為新台幣257萬6,977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10/26
原公告日
105/10/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1/11 14:00
開標時間
105/11/11 14:1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立案之公益社福機構、法人、團體,包含心理治療(諮商)所、社會工作師事務所,其立案宗旨與本採購業務相關。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06年度預算新臺幣257萬6,977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06年1月31日止。投標廠商並同意,如作為本機關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前開日期。於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採購案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決標: 1.本購案預算全數完成立法程序時;或於符合預算法令前提下,本機關得動支之預算額度不低於本採購案保留決標金額或保留決標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時。 2.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如未能於保留決標期限內符合上開各目情形之一者,除廠商同意延長報價有效期限外,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規定廢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1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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