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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7267@ntpc.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9新北市鶯歌區大湖路336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之新北市所屬學校自立午餐食材招標契約範本(106年6月26日新北教體衛字第1061212471號函修正)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公司或商業登記或其他合法登記、設立,營業項目為食品飲料零售業、農產品零售業、水產品零售業、畜產品零售業等相關項目業務之行業之廠商。
(二)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企劃書一式10份。
6.如有其餘應附資料詳廠商投標基本文件及資格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本採購需求承辦人 莊蕙嘉02-26781259分機14
◎本案廠商得標後應繳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24,000元整。
◎上述開標時間為資格審查時間,簡報及評選時間訂於106年8月9日上午10時於本幼兒園辦公室召開(實際日期時間仍得視情況變動)。
其他
一、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等文件。
二、請投標廠商自行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三、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機關得先以傳真方式回覆。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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