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
聯絡電話
(02)22482688#422或424
電子郵件信箱
ai5302@ntpc.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17萬3,908元正。
2、本採購案所有後續擴充項目皆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3、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4、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
開標地點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2樓招標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3樓中和幼兒園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應繳證件詳「廠商資格及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全案總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75萬6,174元整,設計監造費另加一定規模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預算為新臺幣26萬3,908元整。
2、本採購案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決標。
3、廠商需辦理簡報,評審(簡報)日期另行通知,評審地點(暫訂)於「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2樓招標中心」。
4、簡報時間為
10
分鐘,答詢時間以[5]分鐘為原則,簡報及答詢計時於倒數3分鐘時,按鈴1聲;時間到時按鈴2聲,廠商應立即停止簡報。
5、本採購案未收押標金。
6、承辦人員行政組/游淑茹組長,電話:(02)2248-2688分機422。
7、餘詳新北市機關一般採購公開招標投標須知。
8、其餘未定事項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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