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319A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政府第二行政中心勞工局所屬空間室內裝修工程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15/04/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柏閣室內裝修企業社、宇通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127,951
原始預算
$ 49,91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6.4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聯絡人 蔡小姐/吳小姐#6491
聯絡電話 (02) 29603456 #7679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秘書室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蔡小姐/吳小姐#6491
聯絡電話 (02) 29603456 #7679
傳真號碼 (02) 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U5738@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24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3/12
原公告日 115/03/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0元 系統使用費 40元 文件代收費 20元 總計 46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投標須知下載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3/19 09:00
開標時間 115/03/19 09:20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49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6/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須配合開發單位「國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主體建物工程進度進場施工,並區分為兩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針對20至21樓取得使照之必要工項(涉及防火門、暗架天花板),須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21日曆天內完工。 (二)第二階段(涉及室內裝修工項),須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三)(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第1資格: 一、1.室內裝修業;或 2.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第2資格: 一、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 一、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15年3月11日便簽辦理。 二、招標文件修正內容說明: (1)原空白標單-詳細價目表-壹、二、項次13及壹、九、項次15「制式櫥櫃,三層活動櫃」之尺寸標示為W1000*H2100*D340mm,修正為W900*H740*D450mm。 (2)原空白標單-詳細價目表-壹、二、項次14及壹、九、項次16「制式櫥櫃,側桌訂製收納櫃」之尺寸標示為W1000*H2100*D340mm,修正為W400*H650*D600mm。 三、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四、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五、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 本案須配合開發單位「國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主體建物工程進度進場施工,並區分為兩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針對20至21樓取得使照之必要工項(涉及防火門、暗架天花板),須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21日曆天內完工。 (二)第二階段(涉及室內裝修工項),須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三)(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 [異議受理單位及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秘書室)吳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6491 [說明]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更正公告 一、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15年3月11日便簽辦理。 二、招標文件修正內容說明: (1)原空白標單-詳細價目表-壹、二、項次13及壹、九、項次15「制式櫥櫃,三層活動櫃」之尺寸標示為W1000*H2100*D340mm,修正為W900*H740*D450mm。 (2)原空白標單-詳細價目表-壹、二、項次14及壹、九、項次16「制式櫥櫃,側桌訂製收納櫃」之尺寸標示為W1000*H2100*D340mm,修正為W400*H650*D600mm。 三、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四、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五、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異議受理單位及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秘書室)吳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6491
說明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返回 ::: ::: 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工程會電話:(02)87897500 政府電子採購網 版權所有 © 2021 系統客服傳真:02-33229691 工程會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歡迎本區第 388918263 位訪客(至098/12/31累計76003935人次) 緊急聯絡電話:(07)2280795 傳真:(02)87897554 聯絡我們 著作權聲明 無障礙聲明 安全保護聲明 個人隱私聲明 停機紀錄 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8點17分
截標時間 115/03/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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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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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5/03/12
原公告日
115/03/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0元 系統使用費 40元 文件代收費 20元 總計 46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投標須知下載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3/19 09:00
開標時間
115/03/19 09:20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49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6/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須配合開發單位「國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主體建物工程進度進場施工,並區分為兩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針對20至21樓取得使照之必要工項(涉及防火門、暗架天花板),須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21日曆天內完工。 (二)第二階段(涉及室內裝修工項),須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三)(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第1資格: 一、1.室內裝修業;或 2.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第2資格: 一、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 一、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15年3月11日便簽辦理。 二、招標文件修正內容說明: (1)原空白標單-詳細價目表-壹、二、項次13及壹、九、項次15「制式櫥櫃,三層活動櫃」之尺寸標示為W1000*H2100*D340mm,修正為W900*H740*D450mm。 (2)原空白標單-詳細價目表-壹、二、項次14及壹、九、項次16「制式櫥櫃,側桌訂製收納櫃」之尺寸標示為W1000*H2100*D340mm,修正為W400*H650*D600mm。 三、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四、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五、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 本案須配合開發單位「國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主體建物工程進度進場施工,並區分為兩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針對20至21樓取得使照之必要工項(涉及防火門、暗架天花板),須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21日曆天內完工。 (二)第二階段(涉及室內裝修工項),須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三)(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 [異議受理單位及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秘書室)吳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6491 [說明]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更正公告
一、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15年3月11日便簽辦理。 二、招標文件修正內容說明: (1)原空白標單-詳細價目表-壹、二、項次13及壹、九、項次15「制式櫥櫃,三層活動櫃」之尺寸標示為W1000*H2100*D340mm,修正為W900*H740*D450mm。 (2)原空白標單-詳細價目表-壹、二、項次14及壹、九、項次16「制式櫥櫃,側桌訂製收納櫃」之尺寸標示為W1000*H2100*D340mm,修正為W400*H650*D600mm。 三、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四、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五、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異議受理單位及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秘書室)吳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6491
說明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返回 ::: ::: 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工程會電話:(02)87897500 政府電子採購網 版權所有 © 2021 系統客服傳真:02-33229691 工程會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歡迎本區第 388918263 位訪客(至098/12/31累計76003935人次) 緊急聯絡電話:(07)2280795 傳真:(02)87897554 聯絡我們 著作權聲明 無障礙聲明 安全保護聲明 個人隱私聲明 停機紀錄 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8點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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