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姜林小姐或新北市新店區公所民政課陳先生【(02)29112281分機1002】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姜林小姐或新北市新店區公所民政課陳先生【(02)29112281分機1002】
電子郵件信箱
AD9100@ms.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品質及維護履約管理機關契約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或本採購案預算金額上限用罄為止,以兩者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採購基本需求(邀標書)第5點及契約書(樣稿)第7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1.綜合旅行業;或2.乙種旅行業以上。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公告-不延標】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新店區公所114年12月29日第1142439129號奉核簽辦理。
2.本案招標文件之採購基本需求(邀標書)十二(六)修正為「(六)每一行程所提供之住宿飯店,除星期一至四平日2天1夜之訂房外,廠商應有能力提供星期五、六(2天1夜)及星期日、一(2天1夜)之訂房,共不得少於30個日期(星期五或日皆可)供機關選擇;7月暑假期間星期一至四平日2天1夜之訂房,廠商應有能力提供至少15個日期供本所選擇;每次訂房數至少需能足以提供各該梯次6台遊覽車之人數,供本所依活動日實際需求選擇房間數量;如超過6台車之住宿需求,請廠商於評選會議時說明因應方式。」,詳如修正後招標文件,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3.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
4. 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5.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
重要條款、二十一、疑義之處理
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14年12月22日;若廠商對本次公告所補充或修正內容有疑義者,該部分請釋截止期限延至115年1月2日止。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
1洽辦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新店區公所、2地址為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3聯絡人(或單位)為民政課陳先生、4電話為(02)29112281分機1002、5傳真為(02)89146704。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服務,敬請見諒。
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115年度各里辦理2日公益研習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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