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223-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1、2、3、4區)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14/11/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120,979,602
底價金額
$ 114,800,000
決標折數
1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簡先生/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巡防管理隊紀小姐(89699596分機31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47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張簡先生/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巡防管理隊紀小姐(89699596分機31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47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c8257@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25.1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維護範圍,且該擴充之金額分別為: 1.第1區:新臺幣500萬元正。 2.第2區:新臺幣1,000萬元正。 3.第3區:新臺幣1,000萬元正。 4.第4區:新臺幣500萬元正。 其餘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7元
總計 167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2/23 09:20
開標時間 114/12/23 09:4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萬元(無論參與幾區投標,皆只須繳納新臺幣10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7/3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以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竣工,最後分案完成期限為民國115年12月31日或本案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類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一、1.公司或行號(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園藝服務、環境清潔維護、植栽或景觀綠美化等業務或相關業務者(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巡防管理隊)紀小姐,電話為(02)89699596分機317。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竣工,最後分案完成期限為民國115年12月31日或本案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其他: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維護範圍,且該擴充之金額分別為: 1.第1區:新臺幣500萬元正。 2.第2區:新臺幣1,000萬元正。 3.第3區:新臺幣1,000萬元正。 4.第4區:新臺幣500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受理單位: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受理單位:臺星協定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9409」(其他環境保護服務)適用臺星經貿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未開放投標。
受理單位:複數決標補充說明 本案係採複數決標方式辦理,得標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
受理單位: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5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4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35,505,009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簡先生/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巡防管理隊紀小姐(89699596分機31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47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張簡先生/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巡防管理隊紀小姐(89699596分機31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47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c8257@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25.1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維護範圍,且該擴充之金額分別為: 1.第1區:新臺幣500萬元正。 2.第2區:新臺幣1,000萬元正。 3.第3區:新臺幣1,000萬元正。 4.第4區:新臺幣500萬元正。 其餘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7元
總計
167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2/23 09:20
開標時間
114/12/23 09:4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萬元(無論參與幾區投標,皆只須繳納新臺幣10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7/3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以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竣工,最後分案完成期限為民國115年12月31日或本案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類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一、1.公司或行號(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園藝服務、環境清潔維護、植栽或景觀綠美化等業務或相關業務者(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巡防管理隊)紀小姐,電話為(02)89699596分機317。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竣工,最後分案完成期限為民國115年12月31日或本案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其他: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維護範圍,且該擴充之金額分別為: 1.第1區:新臺幣500萬元正。 2.第2區:新臺幣1,000萬元正。 3.第3區:新臺幣1,000萬元正。 4.第4區:新臺幣500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受理單位: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受理單位:臺星協定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9409」(其他環境保護服務)適用臺星經貿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未開放投標。
受理單位:複數決標補充說明
本案係採複數決標方式辦理,得標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
受理單位: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5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4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35,505,009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