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採購處張先生/林口區公所吳小姐(電話02-26033111分機234)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採購處張先生/林口區公所吳小姐(電話02-26033111分機234)
電子郵件信箱
AQ8601@ntpc.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3個月(116年1月1日至116年3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239萬2,500元。
(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詳附加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涉及民眾權益,為確保廠商依約執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民國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按本機關所指定之班次、時間、路線履行本契約。倘決標日期逾民國115年1月1日,則廠商需於本機關通知10日內履行本契約;餘詳附加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為本府交通局代辦經費,採用本府交通局要求應具列條款採購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市區汽車客運業,且營業區域包含:新北市林口區、五股區、泰山區、新莊區、八里區或桃園市龜山區(應檢附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或;2.公路汽車客運與市區汽車客運業兼營遊覽車客運業(應檢附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其「營業種類」須載明包含「遊覽車客運業」,或另行補充其他可經營遊覽車客運業之證明文件),或;3.遊覽車客運業(應檢附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附加說明
【第2次招標注意事項】
1.本案第1次招標結果為流標。
2.本案依原招標案號、內容及方式續行招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詳如本次公告內容。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吳小姐(電話02-26033111分機234
【履約期限】
民國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按本機關所指定之班次、時間、路線履行本契約。倘決標日期逾民國115年1月1日,則廠商需於本機關通知10日內履行本契約;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3個月(116年1月1日至116年3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239萬2,500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受理單位: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