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7/7117
電子郵件信箱
AI4882@ntpc.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廠商辦理估價作業起至廠商繳交協檢完成估價報告書止為60日曆天(協檢單位協檢作業時日30日曆天、廠商估價用時30日曆天);餘詳如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類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公告-不延標】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114年8月7日便簽辦理。
2.本次修正內容,詳如「「新北市容移代金及增額容積價金委託估價專業服務案(第四期)」第1次更正公告對照表」及修正後招標文件,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3.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
4.此次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其他:重要條款、二十、疑義之處理
規定為準,截止期限至114年8月15日止。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廠商辦理估價作業起至廠商繳交協檢完成估價報告書止為60日曆天(協檢單位協檢作業時日30日曆天、廠商估價用時30日曆天),由協檢單位召開前置會議,廠商依前置會議紀錄繳交初審估價報告書,再由協檢單位召開初審會議,廠商依初審會議紀錄繳交協檢完成估價報告書予機關。其中協檢單位召開前置會議至廠商繳交初審報告書、協檢單位召開初審會議至廠商繳交協檢完成估價報告書之期間計入廠商估價用時,合計不得超過30日曆天。倘因案件複雜,廠商應洽請協檢單位以正式公文函請機關同意後得予展延15個日曆天;如估價作業啟動後因申請人檢附資料、圖說變動者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經機關同意後,廠商得延長估價作業天數,延長天數由雙方協議後另定之。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6年9月30日止或本採購案預算金額用罄止,二者以先屆者為準。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張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7117)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新北市容移代金及增額容積價金委託估價專業服務案(第四期)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