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717A 已決標公告

114-115年度新北市交通管制設施圖層管理系統維護及擴增案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14/07/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勤崴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300,000
原始預算
$ 8,3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夏小姐/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林小姐(02-29603456分機6859)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3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夏小姐/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林小姐(02-29603456分機6859)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3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a0821@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29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7/11
原公告日 114/07/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7/17 09:20
開標時間 114/07/17 09:4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不按原定計畫進度執行之情形,機關能有所制約廠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屬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資訊科者,或;2.公司或行號;或,3.前2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資訊軟體服務、資訊軟體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整合或得以承攬關於GIS系統建置相關業務者);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且四、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且五、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2.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交通局)114年7月10日便簽辦理。 2.修正本案邀標書內容(刪除邀標書第伍條「計畫內容」五、交通設施地理圖臺改版開發內條款,並修正項次(第17頁 ))詳修正對照表,另更正已販售招標文件中投標須知(重要條款第20條「疑義之處理」條文)電子檔,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3.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並自114年9月9日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進行系統維運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及邀標書「計畫時程與交付方式」。 【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資料】洽辦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機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聯絡人:交通管制工程科林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6859、傳真:02-29652407。 【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因響應節能減碳政策,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係為系統自動帶出且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疑義、異議事宜,仍請向投標須知所規定之單位提出。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7/17 09:2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夏小姐/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林小姐(02-29603456分機6859)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3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夏小姐/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林小姐(02-29603456分機6859)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3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a0821@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29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7/11
原公告日
114/07/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7/17 09:20
開標時間
114/07/17 09:4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得標廠商不按原定計畫進度執行之情形,機關能有所制約廠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屬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資訊科者,或;2.公司或行號;或,3.前2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資訊軟體服務、資訊軟體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整合或得以承攬關於GIS系統建置相關業務者);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且四、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且五、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2.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交通局)114年7月10日便簽辦理。 2.修正本案邀標書內容(刪除邀標書第伍條「計畫內容」五、交通設施地理圖臺改版開發內條款,並修正項次(第17頁 ))詳修正對照表,另更正已販售招標文件中投標須知(重要條款第20條「疑義之處理」條文)電子檔,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3.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並自114年9月9日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進行系統維運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及邀標書「計畫時程與交付方式」。 【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資料】洽辦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機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聯絡人:交通管制工程科林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6859、傳真:02-29652407。 【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因響應節能減碳政策,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係為系統自動帶出且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疑義、異議事宜,仍請向投標須知所規定之單位提出。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7/17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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