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工務局施先生(分機7689)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am5244@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80,838,309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之工作項目(包含但不限於)天空步道、生態園區及資源循環中心相關工程、完工後園區管理、其他獎項參獎、完工後生態檢核服務等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8,700萬元正。
(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其餘詳投標須知壹、重要條款八、後續擴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計畫兼顧生態保育、遊憩發展與作業功能,透過綠帶設計與環境教育設施營造永續環境。
建設內容包含設置10公尺寬之隔離綠帶與生態廊道,有效緩衝並保護白匏湖原有生態系;建物配置距湖岸90公尺以上,以降低對水域與棲地之干擾。資源循環中心採斜屋頂與雙層屋面設計,利用自然對流通風機制,減少熱島效應與臭味擴散。
同時規劃打造「白匏湖生態園區」,設置賞湖步道、生態觀察點、森林故事廊道及自然式遊戲區,兼具休憩與教育功能,預期能吸引遊客造訪,帶動地方觀光與社區發展。另設置解說設施、生態表演劇場與森林演替劇場,以推廣環境教育,讓民眾在互動中提升生態保育意識。
在作業面,場域空間依汐止清潔隊需求設計,兼顧作業效率與人員休憩品質,並完善資源回收車輛進出動線與停放配置,達成兼容生態、教育、遊憩與公共服務的整體目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2/1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資源循環中心」部份:應於決標之次日起1,120 日曆天內竣工(不含使用執照)。 「白匏湖生態園區」部份:應於決標次日起 900 日曆天內竣工。其餘詳附加說明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廠商符合以下「全部」之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分包廠商取代第2投標資格、第3投標資格及第4投標資格」參與本案之投標,其餘則不允許,有分包廠商時應提出合作同意書。
【第1資格】一、甲等綜合營造業。及二、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曾完成「建築類、土木類或景觀類」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 不 低 於2.32億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5.8億元之承作經驗者。及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第2資格】一、建築師事務所。及二、合作同意書。及三、本案分包廠商是否非屬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廠商?及四、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第3資格】一、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水土保持、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或大地工程技術服務者,或;2.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水土保持科、土木工程科、水利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者。及二、合作同意書及三、本案分包廠商是否非屬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廠商?及四、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第4資格】一、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園藝科者,或;2. 公司或行號,或;3. 前 2 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從事自然及人造景觀環境之規劃、設計、施工、監造或生態調查檢核等業務或相關業務者。及二、合作同意書及三、本案分包廠商是否非屬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廠商?及四、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自然或人造景觀環境之規劃、設計、監造或生態調查檢核等業務之承做者)及五、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其餘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投標須知-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投標須知-第3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投標須知-第4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履約期限
(一) 「資源循環中心」部份:應於決標之次日起1,120 日曆天內竣工(不含使用執照)。
(二) 「白匏湖生態園區」部份:應於決標次日起 900 日曆天內竣工。
(三) 其餘詳如本統包工程契約書(樣稿)第七條及第七條附件(履約期限規定)。
其他: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施先生、劉先生,電話為(02)2690-3456分機7689、7695。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受理單位: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受理單位: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
受理單位: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