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325A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淡水海天段青年社會住宅新建工程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14/03/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可睿創意整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41,200
原始預算
$ 567,623,760
底價金額
$ 1,641,2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1 - 單雙棟式住宅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先生/城鄉發展局鄭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2/7052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城鄉發展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鄭先生/城鄉發展局鄭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2/7052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N3214@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6,002,959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28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6/17
原公告日 114/06/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40325A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0元
系統使用費 80元
文件代收費 40元
總計 9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6/19 17:00
開標時間 114/06/19 17:10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838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9/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申報開工,並於1,000日曆天內竣工,其餘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鋼板、型鋼、預拌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 3 家,且應以第1資格廠商為代表廠商;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本機關「不允許」投標廠商「以分包廠商取代部分投標廠商資格」參與本案之投標。 其餘詳如附加說明欄及本採購案「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第3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第3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114.6.17更正公告說明-延標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114年6月12日第1141152440號函辦理。 2.空白標單-詳細價目表-壹二(十一)停車管理系統設備工程細項新增19「電動車交流充電系統」,後續條號順延。 3.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電話:02-29603456分機5657)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 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4.請原已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5.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但非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故延長等標期1日(延至114年6月19日下午5時整截止)。 6.廠商如認為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其他:114.6.16更正公告說明-延標 1. 考量廠商備標時間,故延長等標期。 2.本次無更正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不會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3.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但非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故延長等標期2日(延至114年6月19日上午10時整截止)。 5.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履約期限 工程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申報開工,並於1,000日曆天內竣工,竣工日次日起60日曆天內取得使用執照,取得使用執照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正式接水送電、30日曆天內完成建物稅籍登記。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及其附件。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異議受理單位暨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 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鄭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7052。
其他:廠商資格 第1資格: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且二、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曾完成「建築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6,496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億1,240萬元之承做經驗者。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第2資格: 一、1.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及 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第3資格: 一、甲級冷凍空調工程承裝業。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第3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先生/城鄉發展局鄭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2/7052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城鄉發展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鄭先生/城鄉發展局鄭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2/7052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N3214@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6,002,959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28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6/17
原公告日
114/06/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40325A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0元
系統使用費
80元
文件代收費
40元
總計
9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6/19 17:00
開標時間
114/06/19 17:10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838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9/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申報開工,並於1,000日曆天內竣工,其餘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鋼板、型鋼、預拌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 3 家,且應以第1資格廠商為代表廠商;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本機關「不允許」投標廠商「以分包廠商取代部分投標廠商資格」參與本案之投標。 其餘詳如附加說明欄及本採購案「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第3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第3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114.6.17更正公告說明-延標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114年6月12日第1141152440號函辦理。 2.空白標單-詳細價目表-壹二(十一)停車管理系統設備工程細項新增19「電動車交流充電系統」,後續條號順延。 3.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電話:02-29603456分機5657)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 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4.請原已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5.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但非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故延長等標期1日(延至114年6月19日下午5時整截止)。 6.廠商如認為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其他:114.6.16更正公告說明-延標
1. 考量廠商備標時間,故延長等標期。 2.本次無更正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不會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3.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但非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故延長等標期2日(延至114年6月19日上午10時整截止)。 5.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履約期限
工程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申報開工,並於1,000日曆天內竣工,竣工日次日起60日曆天內取得使用執照,取得使用執照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正式接水送電、30日曆天內完成建物稅籍登記。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及其附件。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異議受理單位暨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 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鄭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7052。
其他:廠商資格
第1資格: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且二、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曾完成「建築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6,496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億1,240萬元之承做經驗者。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第2資格: 一、1.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及 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第3資格: 一、甲級冷凍空調工程承裝業。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第3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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