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217-1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暨瑞芳區衛生所辦公廳舍興建工程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14/06/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品智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6,110,640
原始預算
$ 419,168,61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73.0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先生/新工處86871266#5416吳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0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陳先生/新工處86871266#5416吳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0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L6049@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69,554,141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11.4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145224873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50元
系統使用費 75元
文件代收費 38元
總計 86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07/08 09:40
開標時間 114/07/08 10:00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60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9/2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履約期限為開工之日起1,005日曆天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分包廠商取代第2投標資格」參與本案之投標,其餘則不允許。有分包廠商時應提出合作同意書 。 其餘詳如附加說明欄及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投標須知(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投標須知(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修正說明 一、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114年5月28日核准簽文辦理。 二、本案變更內容說明: (一)預算金額由3億2,003萬5,737元調整為4億1,916萬8,617元。 (二)餘詳修正對照表。 因屬重大變更,為免影響廠商權益,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是以,本次招標等標期比照第1次招標及受3家廠商限制。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履約期限為開工之日起1,005日曆天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其他: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土木科)吳小姐,電話為(02)86871266分機5416。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受理單位:廠商資格 一、第1資格為: 1.甲等綜合營造業。且2.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完成建築類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億5,000萬元正。且3.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二、第2資格為: 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及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註:第2資格允許以共同投標或分包廠商取代。)。且2.合作同意書(註:僅限於以分包廠商資格取代第2資格時提出。)。且3.本案分包廠商是否非屬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廠商?(註:僅限於有分包廠商取代部分投標廠商資格時審查。)且4.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註:1.投標廠商應檢附。2.以分包廠商資格取代第2資格時,該等分包廠商亦應分別檢附。) 相關內容請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
受理單位:說明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先生/新工處86871266#5416吳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0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陳先生/新工處86871266#5416吳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0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L6049@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69,554,141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11.4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6/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145224873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50元
系統使用費
75元
文件代收費
38元
總計
86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07/08 09:40
開標時間
114/07/08 10:00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60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9/2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履約期限為開工之日起1,005日曆天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分包廠商取代第2投標資格」參與本案之投標,其餘則不允許。有分包廠商時應提出合作同意書 。 其餘詳如附加說明欄及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投標須知(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投標須知(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修正說明
一、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114年5月28日核准簽文辦理。 二、本案變更內容說明: (一)預算金額由3億2,003萬5,737元調整為4億1,916萬8,617元。 (二)餘詳修正對照表。 因屬重大變更,為免影響廠商權益,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是以,本次招標等標期比照第1次招標及受3家廠商限制。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履約期限為開工之日起1,005日曆天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其他: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土木科)吳小姐,電話為(02)86871266分機5416。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受理單位:廠商資格
一、第1資格為: 1.甲等綜合營造業。且2.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完成建築類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億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億5,000萬元正。且3.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二、第2資格為: 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及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註:第2資格允許以共同投標或分包廠商取代。)。且2.合作同意書(註:僅限於以分包廠商資格取代第2資格時提出。)。且3.本案分包廠商是否非屬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廠商?(註:僅限於有分包廠商取代部分投標廠商資格時審查。)且4.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註:1.投標廠商應檢附。2.以分包廠商資格取代第2資格時,該等分包廠商亦應分別檢附。) 相關內容請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
受理單位:說明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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