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4/3672
電子郵件信箱
an0005@ntpc.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提供本市托育及社區親子服務事宜;期間為118年1月1日至121年12月31日,人事費擴充金額為每年新臺幣600萬元,計新臺幣2,400萬元;場地修繕及設施設備購置費擴充金額為每年新臺幣8萬5,700元,計新臺幣34萬2,800元,總計新臺幣2,434萬2,800元。
(二)、餘如說明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17年12月31日止;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社福契約無物價調整價金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以「學校」參與投標者:為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且科別或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與幼兒保育或幼兒教育等相關者,或;2.以「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參與投標者: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且該等學術單位與幼兒保育或幼兒教育等相關者,或;3.前 2 款外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幼兒保育、幼兒教育、兒童福利、兒童照顧或得以承辦相關業務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侯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3672。
其他: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提供本市托育及社區親子服務事宜;期間為118年1月1日至121年12月31日,人事費擴充金額為每年新臺幣600萬元,計新臺幣2,400萬元;場地修繕及設施設備購置費擴充金額為每年新臺幣8萬5,700元,計新臺幣34萬2,800元,總計新臺幣2,434萬2,800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其他:場地勘查
本採購案公告後,廠商可向本府申請公共托育中心場地現場勘查。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受理單位: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因響應節能減碳政策,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受理單位: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受理單位: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受理單位: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