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楊小姐/陳小姐 (02)22732000#231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楊小姐/陳小姐 (02)22732000#231
電子郵件信箱
ae6926@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契約原有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14年12月31日止,各區域(A標、B標)後續擴充之金額:
1. 區域A標8,000,000元
2. 區域B標8,000,000元
合計金額為新臺幣16,0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0萬元(無論參與幾個區域之投標,皆僅需繳納新臺幣70萬元之押標金)。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2/2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由本機關通知依規定時間進場施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114年12月31日或為本案採購契約總價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丙等(含) 以上綜合營造業 (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由機關通知依規定時間進場施工,每一分案依機關所訂之工期完工,最後分案114年12月31日或通知期限為本案採購契約總價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惟「115年度新北市土城區人行道、橋梁、道路附屬設施急需、廳舍修繕及災害搶修復建工程」若未能於1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決標者,最後分案通知期限順延至「115年度新北市土城區人行道、橋梁、道路附屬設施急需、廳舍修繕及災害搶修復建工程」開工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7條。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為A標新臺幣800萬元正、B標新臺幣800萬元正,兩區合計新臺幣1,600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
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
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受理單位: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工務課 陳小姐,電話為:(02)22732000分機231。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