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廠商名稱 | 狀態 | 投標金額 | 價差 |
|---|---|---|---|
| 世界聯合通運有限公司 | $ 16,155,000 | WINNER | |
| 臺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 23,694,000 | WINN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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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 機關代碼 | 3.82.11.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採購處楊小姐/新北市永和區公所張小姐(電話02-29282828分機322) |
| 聯絡電話 | (02)29603456#7675 |
| 機關代碼 | 3.82.11.1 |
| 單位名稱 | 勞務採購科 |
|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
| 聯絡人 | 採購處楊小姐/新北市永和區公所張小姐(電話02-29282828分機322) |
| 聯絡電話 | (02)29603456#7675 |
| 傳真號碼 | (02)295309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AU1146@ms.ntpc.gov.tw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82.53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為廠商依機關每日排定時刻表及路線行駛。擴充期間以1年為限,預估後續擴充金額第1區為新臺幣2,369萬4,000元,第2區新臺幣為1,615萬5,000元。(餘詳如附加說明)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10/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9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1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11/21 09:20 |
| 開標時間 | 113/11/21 09:40 |
| 開標地點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第1區60萬元;第2區40萬元。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廠商履約情形關乎民交通權益甚鉅,投標廠商需有一定之信用。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維持履約品質且廠商履約情形關乎民眾交通權益甚鉅。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民國114年3月1日至115年2月28日止(如決標日逾114年3月1日,則自決標日起至115年2月28日),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係本府交通局委辦,採用本府交通局要求具應列條款採購合約。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 2 |
|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 第2區-永和區新巴士勞務服務費(F523、F525、F526) |
|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 2154 |
| 受理單位:單位 | 輛 |
|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 16,155,000元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