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531B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前瞻基礎建設「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2.0」無涉人行環境(第1~3標)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13/05/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德炘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480,000
原始預算
$ 62,091,437
底價金額
$ 57,800,000
決標折數
33.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陳先生02-22253299分機40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0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養工處道路養護一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林小姐/陳先生02-22253299分機40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0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Q6174@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11.3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各標(第1標、第2標、第3標)擴充金額均為新臺幣2,000萬元整。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2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補助金額 30,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F11309-01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50元
系統使用費 75元
文件代收費 38元
總計 86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31 09:20
開標時間 113/05/31 09:40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萬元(無論參與幾個標案之投標,皆僅須繳納新臺幣100萬元之押標金)。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8/1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5日曆天竣工。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5日曆天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異議受理單位暨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道路養護一科)陳先生,電話為:(02)22253299分機407。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3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3標: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中港路至五谷王北街)(雙向)道路改善工程。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0,982,659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陳先生02-22253299分機40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0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養工處道路養護一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林小姐/陳先生02-22253299分機40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0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Q6174@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11.3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各標(第1標、第2標、第3標)擴充金額均為新臺幣2,000萬元整。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2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補助金額
30,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F11309-01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50元
系統使用費
75元
文件代收費
38元
總計
86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31 09:20
開標時間
113/05/31 09:40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萬元(無論參與幾個標案之投標,皆僅須繳納新臺幣100萬元之押標金)。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8/1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5日曆天竣工。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5日曆天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異議受理單位暨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道路養護一科)陳先生,電話為:(02)22253299分機407。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3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3標: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中港路至五谷王北街)(雙向)道路改善工程。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0,982,659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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