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蔡先生/交通局王小姐(29702960分機8712)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蔡先生/交通局王小姐(29702960分機8712)
電子郵件信箱
AF0462@ntpc.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2年、金額為新臺幣4,467萬2,000元。
(二)本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民眾繳費權益,避免廠商未善盡服務民眾之責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履約期限自機關書面通知廠商正式上線日零時起算36個月止,其餘詳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且其營業項目列有銀行業、郵政儲金匯兌業、農業金庫業或電信事業者,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代理收付服務、交通部核准得執行代收縣市政府路邊停車費服務、台灣票據交換事業與跨行金融資訊服務事業之整合服務或相關業務者)。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第2次招標說明
1.依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交通局113年5月30日簽准案辦理。
2.本次修正本案履約保證金(詳修改後投標須知P.4及契約書第11條)及投標須知P.30標單中部分文字,詳細修正內容詳修改後之投標須知及契約書。
3.本次修改本案有關履約保證金等相關規定,因屬重大變更,為免影響廠商權益,故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是以,本次招標等標期比照第一次開標。
其他:履約期限
履約期限自機關書面通知廠商正式上線日零時起算36個月止,或本案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新進廠商應依機關需求於決標次日起30工作天內完成上線前置作業並完成驗證;(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其他: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停車營運科 王小姐,電話為(02)29702960分機8712。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受理單位: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67,008,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