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305C 已截止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第二辦公室公開徵求租賃辦公室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公告日:113/02/23 截止日:113/03/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3,0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3/03/0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539 - 其他土地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先生/勞動檢查處吳先生(22523299分機312)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4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陳先生/勞動檢查處吳先生(22523299分機312)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4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q0130@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24.3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 勞動部
補助金額 3,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公告日 113/02/23
原公告日 113/0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3/05 10:20
開標時間 113/03/05 10:4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雙方約定日起算60個月,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自然人,或;2.公司或行號,或;3.前2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且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第一次更正公告補充說明 修正項目: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欄位應修正為否。
其他:履約期限 自雙方約定日起算60個月,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其他: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吳先生,電話為(02)2252-3299分機312。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受理單位: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受理單位: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受理單位: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先生/勞動檢查處吳先生(22523299分機312)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4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陳先生/勞動檢查處吳先生(22523299分機312)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4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q0130@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24.3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 勞動部
補助金額
3,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公告日
113/02/23
原公告日
113/0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3/05 10:20
開標時間
113/03/05 10:4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雙方約定日起算60個月,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自然人,或;2.公司或行號,或;3.前2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且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第一次更正公告補充說明
修正項目: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欄位應修正為否。
其他:履約期限
自雙方約定日起算60個月,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其他: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吳先生,電話為(02)2252-3299分機312。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受理單位: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受理單位: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受理單位: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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