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陳先生/勞工局 楊先生(02)29603456#6310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新行政大樓)
聯絡人
陳先生/勞工局 楊先生(02)29603456#6310
電子郵件信箱
ah4313@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投標文件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本案自簽約日起至113年6月30日前完成,廠商應於計畫作業時程內完成採購標的之供應,並於活動辦理完竣後30日內製作成果報告;(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承攬行銷、廣告活動策畫或相關業務者。(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附加說明
【異議受理單位及附記救濟程序】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 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洽辦機關聯絡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工組織科 楊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6310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