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林先生/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工務課何先生(02)29686911分機276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林先生/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工務課何先生(02)29686911分機276
電子郵件信箱
AH1430@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各區擴充金額皆為新臺幣2,780萬元正,兩區擴充金額共計新臺幣5,560萬元正。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額度為新臺幣86萬元(廠商無論投標幾個區域僅須繳納新臺幣86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3/0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每次所訂之工期進場施工、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民國114年3月31日或本採購案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餘詳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工務課 何先生,電話為:(02)29686911分機276。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每次所訂之工期進場施工、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民國114年3月31日或本採購案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惟若114年之雷同本案採購未能於民國114年3月31日前完成決標者,最後分案通知期限延至114年雷同採購案決標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其他: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各區擴充金額皆為新臺幣2,780萬元正,兩區擴充金額共計新臺幣5,560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板橋區公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板橋區公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2區為:振興、振義、光復、埔墘、富貴、長壽、福壽、居仁、海山、九如、正泰、玉光、光仁、雙玉、廣新、深丘、香丘、西安、東丘、民生、長安、東安、福丘、福祿、民族、國泰、後埔、福德、景星、福星、鄉雲、廣德、大豐、重慶、仁愛、和平、廣福、五權、華興、華貴、華福、華德、華東、信義、浮洲、華中、僑中、大觀、歡園、中山、復興、大安、福安、聚安、龍安、崑崙、成和、溪洲、溪福、溪北、堂春里等縣民大道以南地區。橋梁部分為城林橋、湳仔一橋、溪崑鋼便橋、湳仔橋、番園橋、亞東橋、華東陸橋、民族陸橋、溪崑陸橋、大觀陸橋、海山陸橋、華德陸橋、四汴頭橋、柑林橋、新湳橋、光復大橋、新興橋、1號橋、2號橋、浮洲橋、浮洲橋(A匝道)、浮洲橋(B匝道)、浮洲橋(C匝道)。地下道部分為大觀地下道(人行地下道)、大觀地下道(車行地下道)、榮民地下道、中浮地下道。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