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302B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新北市高灘地土木設施維護修繕工程(第1至7區)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12/02/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忠達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280,000
原始預算
$ 138,000,000
底價金額
$ 132,960,000
決標折數
10.7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林東立
陳水龍
1 .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高灘地工程管理處養護工程科賴竑睿先生
聯絡電話 (02) 89699596 #503
傳真號碼 (02) 89699403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2/03/02 09:20
原公告日期 112/02/14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代碼 3.82.25.1
洽辦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板橋區,新北市-汐止區,新北市-瑞芳區,新北市-新店區,新北市-永和區,新北市-中和區,新北市-土城區,新北市-三峽區,新北市-樹林區,新北市-鶯歌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市-蘆洲區,新北市-五股區,新北市-八里區,新北市-淡水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家數 8
廠商代碼 16615587
廠商名稱 瑞臻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 綜丙B字第B00881-000號
廠商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基隆路2段79巷1號6樓
廠商電話 (02) 23772290
決標金額 14,280,000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2/04/01 - 113/03/3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數 7
品項名稱 第7區:淡水及八里
單位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忠達工程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40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4,280,000元
底價金額 132,960,000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14,280,000元
未得標廠商 瑞臻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金額 17,666,000元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2/03/16
決標公告日期 112/03/28
執行現況 全案已決標
契約編號 未編
是否刊登公報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01,772,000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本採購案之屬開口契約,依招標文件約定各區預算總金額上限為第1區:新臺幣7,000,000元正、第2區:新臺幣22,000,000元正、第3區:新臺幣16,000,000元正、第4區:新臺幣18,500,000元正、第5區:新臺幣26,000,000元正、第6區:新臺幣17,500,000元正、第7區:新臺幣21,000,000元正,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並採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給付價金,故本案訂約時係以預算上限金額做為契約金額。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工期很短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82.25.1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附加說明 第2區、第3區、第4區、第6區、第7區:最低標廠商報價低於底價百分之七十,該廠商已於投標文件內提出標價不合理之說明,由洽辦機關判定本採購案是否符合「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項次五、附註第1點及第6點等可決標予最低標廠商之情事,經洽辦機關授權人現場判定廠商之說明合理,故本區由主持人宣布決標予該廠商。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林東立
陳水龍
1
.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高灘地工程管理處養護工程科賴竑睿先生
聯絡電話
(02) 89699596 #503
傳真號碼
(02) 89699403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2/03/02 09:20
原公告日期
112/02/14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代碼
3.82.25.1
洽辦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板橋區,新北市-汐止區,新北市-瑞芳區,新北市-新店區,新北市-永和區,新北市-中和區,新北市-土城區,新北市-三峽區,新北市-樹林區,新北市-鶯歌區,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市-蘆洲區,新北市-五股區,新北市-八里區,新北市-淡水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家數
8
廠商代碼
16615587
廠商名稱
瑞臻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
綜丙B字第B00881-000號
廠商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基隆路2段79巷1號6樓
廠商電話
(02) 23772290
決標金額
14,280,000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2/04/01 - 113/03/3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數
7
品項名稱
第7區:淡水及八里
單位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忠達工程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40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4,280,000元
底價金額
132,960,000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14,280,000元
未得標廠商
瑞臻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金額
17,666,000元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2/03/16
決標公告日期
112/03/28
執行現況
全案已決標
契約編號
未編
是否刊登公報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01,772,000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本採購案之屬開口契約,依招標文件約定各區預算總金額上限為第1區:新臺幣7,000,000元正、第2區:新臺幣22,000,000元正、第3區:新臺幣16,000,000元正、第4區:新臺幣18,500,000元正、第5區:新臺幣26,000,000元正、第6區:新臺幣17,500,000元正、第7區:新臺幣21,000,000元正,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並採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給付價金,故本案訂約時係以預算上限金額做為契約金額。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工期很短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82.25.1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附加說明
第2區、第3區、第4區、第6區、第7區:最低標廠商報價低於底價百分之七十,該廠商已於投標文件內提出標價不合理之說明,由洽辦機關判定本採購案是否符合「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項次五、附註第1點及第6點等可決標予最低標廠商之情事,經洽辦機關授權人現場判定廠商之說明合理,故本區由主持人宣布決標予該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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