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黃先生/劉先生02-29603456#5012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黃先生/劉先生02-29603456#5012
電子郵件信箱
AM5390@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3/2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每一分案依機關所定之工期開工、竣工,餘詳附加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案使用之契約範本係為本局工務小組會集本局各科工程實際案例發包契約比較,並依據本局工程特性及完整性予以增減。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其他:履約期限
本採購案屬開口契約,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每一分案依機關所定之工期開工、竣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2年12月31日或本案採購預算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惟「113年度新北市水利設施及周邊機電暨水電設施維護」若未能於113年1月1日開工者,最後分案通知期限順延至「113年度新北市水利設施及周邊機電暨水電設施維護」開工前1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7條。
其他: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劉先生 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5012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