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1215E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新北市共同管道維護管理(第1~3區)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11/12/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18,231,710
底價金額
$ 5,500,000
決標折數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小姐/陳先生 22253299分機330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6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楊小姐/陳先生 22253299分機330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6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x8397@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11.3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按不同項目標的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含人工、機具、設備及材料等),金額分別如下:第1區:新臺幣185萬500元正,第2區:新臺幣185萬4,600元正,第3區:新臺幣176萬4,300元正,餘詳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3 13:40
開標時間 111/12/23 14: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主要係維護共同管道,並使能正常營運,足以影響民眾生活用電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 月31 日,餘詳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受理單位: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3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3區為:新莊區、三重區及林口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5,881,206元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小姐/陳先生 22253299分機330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6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楊小姐/陳先生 22253299分機330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6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x8397@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11.3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按不同項目標的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含人工、機具、設備及材料等),金額分別如下:第1區:新臺幣185萬500元正,第2區:新臺幣185萬4,600元正,第3區:新臺幣176萬4,300元正,餘詳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3 13:40
開標時間
111/12/23 14: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主要係維護共同管道,並使能正常營運,足以影響民眾生活用電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 月31 日,餘詳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受理單位: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3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3區為:新莊區、三重區及林口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5,881,2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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