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夏小姐/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鄭先生(分機6863)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夏小姐/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鄭先生(分機6863)
電子郵件信箱
aa0821@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契約全部;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臺幣15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保證金目的在於擔保得標廠商依契約約定履約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自機關發文日起7日內開工,至最後分案通知期限112年12月31日止,或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其他: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其他:洽辦機關資料
洽辦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機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聯絡人:交通管制工程科鄭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6863、傳真:02-29652407。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係為系統自動帶出且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疑義、異議事宜,仍請向投標須知所規定之單位提出。
其他: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