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1117-1 已決標公告

112年汐止區新巴士委外營運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11/11/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文山遊覽車客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595,100
原始預算
$ 49,298,400
底價金額
$ 47,756,000
決標折數
47.3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71-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盈廷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9
pkPmsMain NzAxMjA2NDE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82.11.1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林盈廷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9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953096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R6553@ntpc.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111117-1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2年汐止區新巴士委外營運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勞務類71-陸地運輸服務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代辦,洽辦機關: 3.82.78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49,298,4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13.3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1,860,791元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低標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2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1/11/09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11/10/25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0-21&orgId=3.82.11.1&cno=1111117-1&seq=01&UpdSq=03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1/17 09:2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1/17 09:4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第1區:110萬元;第2區:110萬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1/3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第一階段:自決標日起30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予機關審查。第二階段: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給付標的及辦理工作事項。餘詳契約書(樣稿)第7條。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市區汽車客運業,且營業區域需至少包含下列地區:新北市汐止區,或;2.公路汽車客運與市區汽車客運業兼營遊覽車客運業,或;3.遊覽車客運業。);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11.11.9更正公告說明]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汐止區公所111年11月7日新北汐經字第1112733168號函辦理。 2.本次更正工作說明書-第5點(車輛與型式)內容,詳如第二次更正公告修正對照表。 3.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4.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5.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本案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二、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 7.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111.10.26更正公告說明] 1.本次更正投標須知-一般條款-第15點(訂約)內容,詳如修正對照表。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3.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經建課)蘇小姐,電話為(02)2641-1111分機254。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品項名稱 第1區:F901橫科線、F902水源線、F903汐碇線、F905汐平線、F907 鄉長線及F910五指山線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估數量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單位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26,703,300元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 2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品項名稱 第2區:F909八連線、F911大尖山線、F913 社后線、F915中興線、F919八連A線及F920汐平A線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預估數量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單位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預算金額 22,595,100元
fetched_at 2022-11-09T17:04:05+08:00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林盈廷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9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R6553@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洽辦機關: 3.82.78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13.3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1,860,791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09
原公告日 111/10/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0-21&orgId=3.82.11.1&cno=1111117-1&seq=01&UpdSq=03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1/17 09:20
開標時間 111/11/17 09:4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第1區:110萬元;第2區:110萬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1/3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階段:自決標日起30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予機關審查。第二階段: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給付標的及辦理工作事項。餘詳契約書(樣稿)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市區汽車客運業,且營業區域需至少包含下列地區:新北市汐止區,或;2.公路汽車客運與市區汽車客運業兼營遊覽車客運業,或;3.遊覽車客運業。);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11.11.9更正公告說明]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汐止區公所111年11月7日新北汐經字第1112733168號函辦理。 2.本次更正工作說明書-第5點(車輛與型式)內容,詳如第二次更正公告修正對照表。 3.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4.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5.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本案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二、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 7.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111.10.26更正公告說明] 1.本次更正投標須知-一般條款-第15點(訂約)內容,詳如修正對照表。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3.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經建課)蘇小姐,電話為(02)2641-1111分機254。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1/11/17 09:20
開標日期 111/11/17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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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盈廷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9
pkPmsMain
NzAxMjA2NDE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82.11.1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林盈廷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9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953096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R6553@ntpc.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111117-1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2年汐止區新巴士委外營運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49,298,4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13.3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1,860,791元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2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1/11/09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11/10/25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0-21&orgId=3.82.11.1&cno=1111117-1&seq=01&UpdSq=03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1/17 09:2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1/17 09:4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第1區:110萬元;第2區:110萬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1/3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第一階段:自決標日起30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予機關審查。第二階段: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給付標的及辦理工作事項。餘詳契約書(樣稿)第7條。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市區汽車客運業,且營業區域需至少包含下列地區:新北市汐止區,或;2.公路汽車客運與市區汽車客運業兼營遊覽車客運業,或;3.遊覽車客運業。);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11.11.9更正公告說明]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汐止區公所111年11月7日新北汐經字第1112733168號函辦理。 2.本次更正工作說明書-第5點(車輛與型式)內容,詳如第二次更正公告修正對照表。 3.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4.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5.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本案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二、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 7.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111.10.26更正公告說明] 1.本次更正投標須知-一般條款-第15點(訂約)內容,詳如修正對照表。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3.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經建課)蘇小姐,電話為(02)2641-1111分機254。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品項名稱
第1區:F901橫科線、F902水源線、F903汐碇線、F905汐平線、F907 鄉長線及F910五指山線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估數量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單位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26,703,300元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
2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品項名稱
第2區:F909八連線、F911大尖山線、F913 社后線、F915中興線、F919八連A線及F920汐平A線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預估數量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單位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預算金額
22,595,100元
fetched_at
2022-11-09T17:04:05+08:00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林盈廷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9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R6553@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13.3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1,860,791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09
原公告日
111/10/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0-21&orgId=3.82.11.1&cno=1111117-1&seq=01&UpdSq=03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11/17 09:20
開標時間
111/11/17 09:4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第1區:110萬元;第2區:110萬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1/3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階段:自決標日起30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予機關審查。第二階段: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給付標的及辦理工作事項。餘詳契約書(樣稿)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市區汽車客運業,且營業區域需至少包含下列地區:新北市汐止區,或;2.公路汽車客運與市區汽車客運業兼營遊覽車客運業,或;3.遊覽車客運業。);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11.11.9更正公告說明]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汐止區公所111年11月7日新北汐經字第1112733168號函辦理。 2.本次更正工作說明書-第5點(車輛與型式)內容,詳如第二次更正公告修正對照表。 3.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4.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5.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本案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二、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 7.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111.10.26更正公告說明] 1.本次更正投標須知-一般條款-第15點(訂約)內容,詳如修正對照表。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3.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經建課)蘇小姐,電話為(02)2641-1111分機254。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1/11/17 09:20
開標日期
111/11/17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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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汐止區新巴士委外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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