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孫小姐/社會局 林小姐(分機3654)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4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n0005@ntpc.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新北市政府委託民間辦理新莊四維公共托育中心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16&orgId=3.82.11.1&cno=1110914-1&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9/14 09:4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9/14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餘詳如附加說明欄。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院校設有幼兒保育、幼兒教育、兒童福利或兒童照顧等相關科系之學校,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幼兒保育、幼兒教育、兒童福利、兒童照顧或得以承辦相關業務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附加說明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林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3654。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提供本市托育及社區親子服務事宜;且人事費擴充之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19年12月31日,金額為每年新臺幣490萬元,場地修繕及設施設備購置費擴充之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19年12月31日,金額為每年新臺幣19萬1,000元,總計新臺幣2,036萬4,000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場地勘查] 本採購案公告後,廠商可向本府申請公共托育中心場地現場勘查。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6條。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因疫情影響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08-22T08:54:29+08:00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an0005@ntpc.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16&orgId=3.82.11.1&cno=1110914-1&seq=01&UpdSq=01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餘詳如附加說明欄。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院校設有幼兒保育、幼兒教育、兒童福利或兒童照顧等相關科系之學校,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幼兒保育、幼兒教育、兒童福利、兒童照顧或得以承辦相關業務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林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3654。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提供本市托育及社區親子服務事宜;且人事費擴充之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19年12月31日,金額為每年新臺幣490萬元,場地修繕及設施設備購置費擴充之期間為116年1月1日至119年12月31日,金額為每年新臺幣19萬1,000元,總計新臺幣2,036萬4,000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場地勘查] 本採購案公告後,廠商可向本府申請公共托育中心場地現場勘查。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6條。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因疫情影響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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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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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委託民間辦理新莊四維公共托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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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11-政府行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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