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鄭先生/捷運局陳先生 02-22852086分機552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鄭先生/捷運局陳先生 02-22852086分機552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8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N3214@ntpc.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新北樹林線工程監造顧問委託技術服務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1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30&orgId=3.82.11.1&cno=1110722-2&seq=03&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9/28 09:2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9/28 09:4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東側(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東側(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其他:履約期限
接獲通知次日起開始本契約服務至所有工程竣工並完成驗收,其餘詳如附加說明欄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廠商符合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其餘詳如附加說明欄及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投標須知-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投標須知-第3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第3次招標注意事項](重大改變) 1.依據本採購案洽辦機關111年8月29日便簽辦理。 2.第2次招標結果為流標。 3.修正內容詳修正對照表。 4.本次修正內容屬重大變更。 5.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詳如修正後之投標須知。 [第2次招標注意事項] 1.第1次招標結果為流標。 2.本案依原招標案號、內容及方式續行招標,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詳如修正後之投標須知。 [履約期限] 接獲通知次日起開始至所有工程竣工並完成驗收,於完成契約規定所有監造服務工作,至本契約經機關驗收合格,結案報告及結算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8條。 [後續擴充]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 1「全線土開基地範圍內之捷運共構設施」之監造顧問;增購金額預計為新臺幣2,190萬元(工程預算9億5,936萬元)。 2「全線土開基地範圍內之土開大樓共構工程(不含前項捷運設施)之監造顧問;增購金額預計為新臺幣2億8,210萬元(工程預算124億280萬元)。 3「CQ880區段標LG09站金城路北側人行道設置出入口」之監造顧問」;增購金額預計為新臺幣251萬元(工程預算1億1,040萬元)。 4「全線共同管道工程」之監造顧問;長度約16 公里,增購金額預計為新臺幣 4,935萬元(工程預算22億7,800萬元)。 5「LG08站西側明挖覆蓋隧道(不含)至LG21站間與主變電站之電扶梯電梯工程」之監造顧問,增購金額預計為新臺幣2,184萬元(工程預算9億6,000萬元)。 6「台64線道路下方植栽移植用地,增設4M維修步道工程」之監造顧問,增購金額預計為新臺幣39萬元(工程預算1,800萬元)。 7「中華路施工期間交通疏導道路工程」之監造顧問,預計約為新臺幣 195萬元(工程預算9,000萬元)。 [異議受理單位] 相關內容請詳參投標須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 [廠商資格摘要]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廠商符合資格者,得單獨投標。投標資格如下: 【第1投標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者,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 且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 單獨投標者: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 10 年內,曾完成軌道系統之土建或機電系統之設計、監造或專案管理實績,且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4億9,244萬元 ,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2億3,110萬元;共同投標者:廠商須提供於截止投標日前 10 年內,曾完成軌道系統之土建或機電系統之設計、監造或專案管理實績,惟所有共同投標成員合計實績之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4億9,244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12億3,110萬元, 且所有共同投標成員皆須提供其實績 。 ] 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 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四、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第2投標資格】、【第3投標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者,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 且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共同投標者:廠商須提供於截止投標日前 10 年內,曾完成軌道系統之土建或機電系統之設計、監造或專案管理實績,惟所有共同投標成員合計實績之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4億9,244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12億3,110萬元, 且所有共同投標成員皆須提供其實績 。 ] 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四、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fetched_at
2022-09-01T08:25:05+08:00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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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先生/捷運局陳先生 02-22852086分機552
電子郵件信箱
AN3214@ntpc.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1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8-30&orgId=3.82.11.1&cno=1110722-2&seq=03&UpdSq=01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東側(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東側(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接獲通知次日起開始本契約服務至所有工程竣工並完成驗收,其餘詳如附加說明欄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廠商符合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其餘詳如附加說明欄及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投標須知-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投標須知-第3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第3次招標注意事項](重大改變) 1.依據本採購案洽辦機關111年8月29日便簽辦理。 2.第2次招標結果為流標。 3.修正內容詳修正對照表。 4.本次修正內容屬重大變更。 5.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詳如修正後之投標須知。 [第2次招標注意事項] 1.第1次招標結果為流標。 2.本案依原招標案號、內容及方式續行招標,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詳如修正後之投標須知。 [履約期限] 接獲通知次日起開始至所有工程竣工並完成驗收,於完成契約規定所有監造服務工作,至本契約經機關驗收合格,結案報告及結算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8條。 [後續擴充]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 1「全線土開基地範圍內之捷運共構設施」之監造顧問;增購金額預計為新臺幣2,190萬元(工程預算9億5,936萬元)。 2「全線土開基地範圍內之土開大樓共構工程(不含前項捷運設施)之監造顧問;增購金額預計為新臺幣2億8,210萬元(工程預算124億280萬元)。 3「CQ880區段標LG09站金城路北側人行道設置出入口」之監造顧問」;增購金額預計為新臺幣251萬元(工程預算1億1,040萬元)。 4「全線共同管道工程」之監造顧問;長度約16 公里,增購金額預計為新臺幣 4,935萬元(工程預算22億7,800萬元)。 5「LG08站西側明挖覆蓋隧道(不含)至LG21站間與主變電站之電扶梯電梯工程」之監造顧問,增購金額預計為新臺幣2,184萬元(工程預算9億6,000萬元)。 6「台64線道路下方植栽移植用地,增設4M維修步道工程」之監造顧問,增購金額預計為新臺幣39萬元(工程預算1,800萬元)。 7「中華路施工期間交通疏導道路工程」之監造顧問,預計約為新臺幣 195萬元(工程預算9,000萬元)。 [異議受理單位] 相關內容請詳參投標須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 [廠商資格摘要]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廠商符合資格者,得單獨投標。投標資格如下: 【第1投標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者,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 且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 單獨投標者: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 10 年內,曾完成軌道系統之土建或機電系統之設計、監造或專案管理實績,且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4億9,244萬元 ,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2億3,110萬元;共同投標者:廠商須提供於截止投標日前 10 年內,曾完成軌道系統之土建或機電系統之設計、監造或專案管理實績,惟所有共同投標成員合計實績之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4億9,244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12億3,110萬元, 且所有共同投標成員皆須提供其實績 。 ] 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 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四、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第2投標資格】、【第3投標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者,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 且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共同投標者:廠商須提供於截止投標日前 10 年內,曾完成軌道系統之土建或機電系統之設計、監造或專案管理實績,惟所有共同投標成員合計實績之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4億9,244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 12億3,110萬元, 且所有共同投標成員皆須提供其實績 。 ] 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四、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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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樹林線工程監造顧問委託技術服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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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72-工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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