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8/3117
電子郵件信箱
AN3214@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45.4.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東側(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東側(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始履行,每一次分案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60日內施作完畢,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1年12月31日前或經費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應檢附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或;2.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3.前開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廢棄物清理或相關業務者 (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第3次招標注意事項
1.第2次招標結果為流標。
2.本案依原招標案號、內容及方式續行招標,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
詳如修正後之投標須知。
第2次招標注意事項
1.第1次招標結果為流標。
2.本案依原招標案號、內容及方式續行招標,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
詳如修正後之投標須知。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吳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 分機3117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_2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 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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