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黃先生/高小姐02-29603456#4824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水利局02-29603456#4824 高小姐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黃先生/高小姐02-29603456#4824
電子郵件信箱
AM5390@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4/0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局工程障礙及不確定因素較一般建築工程多,追加減數量常達原合約數量30%,刪除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三條附件「有關工程追加減數量達原合約數量30%以上..」,為統一裁罰基準本局,另修正並新訂定扣點紀錄及裁罰下限。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4.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繳稅證明。且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或新北市政府水利局依採購法101條第1項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上開廠商資格應被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雨水下水道工程科)高小姐,電話:(02)29603456#4824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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