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新北市政府農業局簡先生(分機2964)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am5244@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施工中檢查」、「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完工檢查」、「已完工水土保持計畫之水土保持設施維護檢查及輔導」;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臺幣200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施工中檢查」、「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完工檢查」、「已完工水土保持計畫之水土保持設施維護檢查及輔導」;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臺幣200萬元。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開始履約,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期限完成,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民國111年12月15日止或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及其附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大地工程科、水利工程科或水土保持科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執業執照),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大地工程、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技術服務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3.前2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土木工程、大地工程、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技術服務工作或相關業務者(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山坡地保育科簡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2964。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
複數決標補充說明
本案係採複數決標方式辦理,得標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11年度新北市水土保持監督管理技術服務工作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