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210A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電氣設備備品採購案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10/12/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凱瑋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290,000
原始預算
$ 8,373,878
底價金額
$ 8,300,000
決標折數
99.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17 - 電力, 瓦斯, 蒸氣及熱水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夏小姐/行政園區管理科沈先生(分機2221)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3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夏小姐/行政園區管理科沈先生(分機2221)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3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a0821@ms.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1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17 17:00
開標時間 110/12/17 17:1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2/1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定之期限履約,最後通知分案通知期限為111年12月31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洽辦機關資料 洽辦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秘書處、機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9樓、聯絡人:行政園區管理科沈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221、傳真:02-29678986。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係為系統自動帶出且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疑義、異議事宜,仍請向投標須知所規定之單位提出。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夏小姐/行政園區管理科沈先生(分機2221)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3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夏小姐/行政園區管理科沈先生(分機2221)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3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a0821@ms.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1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17 17:00
開標時間
110/12/17 17:1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2/1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定之期限履約,最後通知分案通知期限為111年12月31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洽辦機關資料
洽辦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秘書處、機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9樓、聯絡人:行政園區管理科沈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221、傳真:02-29678986。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係為系統自動帶出且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疑義、異議事宜,仍請向投標須知所規定之單位提出。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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