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綠美化環境景觀處29550808分機505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AL5749@ntpc.gov.tw
洽辦機關
3.82.27.2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一)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各區之擴充金額如下:
第1區:新臺幣800萬元。
第2區:新臺幣975萬元。
第3區:新臺幣975萬元。
第4區:新臺幣975萬元。
第5區:新臺幣975萬元。
第6區:新臺幣975萬元。
第7區:新臺幣775萬元。
第8區:新臺幣975萬元。
第9區:新臺幣975萬元。
(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第1區:新臺幣800萬元。
第2區:新臺幣975萬元。
第3區:新臺幣975萬元。
第4區:新臺幣975萬元。
第5區:新臺幣975萬元。
第6區:新臺幣975萬元。
第7區:新臺幣775萬元。
第8區:新臺幣975萬元。
第9區:新臺幣975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第1區新臺幣80萬元正;第7區新臺幣77萬元正;第2、3、4、5、6、8、9區新臺幣各97萬元正。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8/2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請自 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函報開工,每一次進場依機關所定之工期完工,最後進場通知期限為111年11月30日或該區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履約期間內,廠商應依本機關通知之規定時間內進場施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劉先生,電話為:(02)29550808 分機505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 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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