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方先生/呂先生02-22726610#306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水利局02-22726610#306呂先生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方先生/呂先生02-22726610#306
電子郵件信箱
ah1341@ms.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200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200萬元。
(二)其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2/0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定時間內進場辦理搶修工作及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施工期限為111年12月31日止或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廠商資格摘要
一、1.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而『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或;2.前項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且四、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或新北市政府水利局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2.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抽水站管理科)呂先生,電話為:(02)22726610分機306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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