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413B 已決標公告

重新及中港東抽水站設備更新工程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10/05/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山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250,000
原始預算
$ 16,300,51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6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5159-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梁小姐/水利局高先生02-22726610#301
聯絡電話 (02)29603456分機7642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82.11.1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企劃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新行政大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梁小姐/水利局高先生02-22726610#301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9603456分機7642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953096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O7872@ntpc.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100413B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重新及中港東抽水站設備更新工程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工程類5159-其他專業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25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16,300,51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8,182,856元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4/01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10/03/30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9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39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449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臺幣8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其他領標方式詳說明欄)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16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16 09:2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1萬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欄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屬機組更新工程,工程工項多且個別項目數量少,若以實作數量施作恐已逾契約數量30%,故將契約範本第4條第1款第1目、第3條附件第4款及第5款刪除,按實際施作結算計價。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機械設備製造、機械批發、機械器具零售或得以製造、販售、施工機械設備之業務者)。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10.4.1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10年3月31日便簽辦理。 2.本次招標文件內容:原招標文件電子檔施工規範漏附11212章節,爰補附前開文件。 3.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本次招標文件內容變更(或補充))屬重大改變,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詳本次更正公告內容。 5.更正公告內容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及允許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情形如下:會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工期為於開工日起360日曆天內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抽水站管理科 高先生,電話為(02) 22726610分機301。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郵購部份: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91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90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4-01T09:42:18+08:00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企劃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新行政大樓)
聯絡人 梁小姐/水利局高先生02-22726610#301
聯絡電話 (02)29603456分機7642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O7872@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25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8,182,85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4/01
原公告日 110/03/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9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39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449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臺幣8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其他領標方式詳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4/16 09:00
開標時間 110/04/16 09:2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1萬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屬機組更新工程,工程工項多且個別項目數量少,若以實作數量施作恐已逾契約數量30%,故將契約範本第4條第1款第1目、第3條附件第4款及第5款刪除,按實際施作結算計價。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機械設備製造、機械批發、機械器具零售或得以製造、販售、施工機械設備之業務者)。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10.4.1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10年3月31日便簽辦理。 2.本次招標文件內容:原招標文件電子檔施工規範漏附11212章節,爰補附前開文件。 3.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本次招標文件內容變更(或補充))屬重大改變,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詳本次更正公告內容。 5.更正公告內容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及允許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情形如下:會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工期為於開工日起360日曆天內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抽水站管理科 高先生,電話為(02) 22726610分機301。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郵購部份: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91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90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4/16 09:00
開標日期 110/04/16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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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fun_brief_title 重新及中港東抽水站設備更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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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梁小姐/水利局高先生02-22726610#301
聯絡電話
(02)29603456分機7642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82.11.1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企劃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新行政大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梁小姐/水利局高先生02-22726610#301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9603456分機7642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953096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O7872@ntpc.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100413B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重新及中港東抽水站設備更新工程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16,300,51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8,182,856元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4/01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10/03/30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9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39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449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臺幣8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其他領標方式詳說明欄)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16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16 09:2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1萬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欄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屬機組更新工程,工程工項多且個別項目數量少,若以實作數量施作恐已逾契約數量30%,故將契約範本第4條第1款第1目、第3條附件第4款及第5款刪除,按實際施作結算計價。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機械設備製造、機械批發、機械器具零售或得以製造、販售、施工機械設備之業務者)。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10.4.1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10年3月31日便簽辦理。 2.本次招標文件內容:原招標文件電子檔施工規範漏附11212章節,爰補附前開文件。 3.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本次招標文件內容變更(或補充))屬重大改變,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詳本次更正公告內容。 5.更正公告內容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及允許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情形如下:會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工期為於開工日起360日曆天內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抽水站管理科 高先生,電話為(02) 22726610分機301。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郵購部份: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91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90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4-01T09:42:18+08:00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企劃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新行政大樓)
聯絡人
梁小姐/水利局高先生02-22726610#301
聯絡電話
(02)29603456分機7642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O7872@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8,182,85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4/01
原公告日
110/03/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9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39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449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臺幣8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其他領標方式詳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4/16 09:00
開標時間
110/04/16 09:2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1萬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屬機組更新工程,工程工項多且個別項目數量少,若以實作數量施作恐已逾契約數量30%,故將契約範本第4條第1款第1目、第3條附件第4款及第5款刪除,按實際施作結算計價。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機械設備製造、機械批發、機械器具零售或得以製造、販售、施工機械設備之業務者)。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10.4.1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10年3月31日便簽辦理。 2.本次招標文件內容:原招標文件電子檔施工規範漏附11212章節,爰補附前開文件。 3.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本次招標文件內容變更(或補充))屬重大改變,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詳本次更正公告內容。 5.更正公告內容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及允許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情形如下:會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工期為於開工日起360日曆天內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抽水站管理科 高先生,電話為(02) 22726610分機301。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郵購部份: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91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90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4/16 09:00
開標日期
110/04/16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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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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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及中港東抽水站設備更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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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59-其他專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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