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122B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貢寮區道路橋梁附屬設施改善工程(第1、2區)開口合約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10/02/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秉璋營造有限公司、長旺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730,000
原始預算
$ 18,216,536
底價金額
$ 16,750,000
決標折數
99.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先生/貢寮區公所24941601分機207賴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分機7662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82.11.1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曾先生/貢寮區公所24941601分機207賴先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9603456分機7662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953096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i3223@ms.ntpc.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100122B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度貢寮區道路橋梁附屬設施改善工程(第1、2區)開口合約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72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18,216,536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最低標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1/13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8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4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9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5658)出納單位繳交新台幣15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1/22 09:4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1/22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0萬元(不論參與幾個區域之投標,皆僅須繳納新臺幣40萬元之押標金)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最後分案110/12/31或預算金額用罄止,其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二. 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四. 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由機關通知依規定時間進場施工,每一分案依機關每次所訂之工期開、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0年 12 月 31 日或本案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惟「111 年度貢寮區道路橋梁附屬設施改善工程」若未能於 110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決標者,最後分案通知期限順延至「111 年度貢寮區道路橋梁附屬設施改善工程」決標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7條。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及市政府各局處補助工程;且各區之後續擴充之金額: 1第1區為新臺幣1,700萬元正。 2第2區為新臺幣1,415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招標文件其他購買方式] (1)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160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2)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1620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530960。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賴先生,電話為:(02) 24941601分機207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品項名稱 第1區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估數量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單位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9,943,195元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 2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品項名稱 第2區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預估數量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單位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預算金額 8,273,341元
fetched_at 2021-01-13T01:34:31+08:00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曾先生/貢寮區公所24941601分機207賴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分機7662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i3223@ms.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72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8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4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9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5658)出納單位繳交新台幣15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22 09:40
開標時間 110/01/22 10:00
開標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0萬元(不論參與幾個區域之投標,皆僅須繳納新臺幣40萬元之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最後分案110/12/31或預算金額用罄止,其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二. 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四. 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由機關通知依規定時間進場施工,每一分案依機關每次所訂之工期開、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0年 12 月 31 日或本案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惟「111 年度貢寮區道路橋梁附屬設施改善工程」若未能於 110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決標者,最後分案通知期限順延至「111 年度貢寮區道路橋梁附屬設施改善工程」決標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7條。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及市政府各局處補助工程;且各區之後續擴充之金額: 1第1區為新臺幣1,700萬元正。 2第2區為新臺幣1,415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招標文件其他購買方式] (1)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160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2)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1620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530960。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賴先生,電話為:(02) 24941601分機20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1/22 09:40
開標日期 110/01/22 10:00
openfun_brief_type 公開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110年度貢寮區道路橋梁附屬設施改善工程(第1、2區)開口合約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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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82.11.1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先生/貢寮區公所24941601分機207賴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分機7662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82.11.1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曾先生/貢寮區公所24941601分機207賴先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9603456分機7662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953096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i3223@ms.ntpc.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100122B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度貢寮區道路橋梁附屬設施改善工程(第1、2區)開口合約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18,216,536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0/01/13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8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4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9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5658)出納單位繳交新台幣15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1/22 09:4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1/22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0萬元(不論參與幾個區域之投標,皆僅須繳納新臺幣40萬元之押標金)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最後分案110/12/31或預算金額用罄止,其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二. 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四. 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由機關通知依規定時間進場施工,每一分案依機關每次所訂之工期開、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0年 12 月 31 日或本案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惟「111 年度貢寮區道路橋梁附屬設施改善工程」若未能於 110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決標者,最後分案通知期限順延至「111 年度貢寮區道路橋梁附屬設施改善工程」決標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7條。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及市政府各局處補助工程;且各區之後續擴充之金額: 1第1區為新臺幣1,700萬元正。 2第2區為新臺幣1,415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招標文件其他購買方式] (1)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160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2)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1620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530960。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賴先生,電話為:(02) 24941601分機207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品項名稱
第1區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估數量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單位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9,943,195元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
2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品項名稱
第2區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預估數量
1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單位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預算金額
8,273,341元
fetched_at
2021-01-13T01:34:31+08:00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曾先生/貢寮區公所24941601分機207賴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分機7662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i3223@ms.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8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4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9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5658)出納單位繳交新台幣15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22 09:40
開標時間
110/01/22 10:00
開標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0萬元(不論參與幾個區域之投標,皆僅須繳納新臺幣40萬元之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最後分案110/12/31或預算金額用罄止,其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二. 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四. 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由機關通知依規定時間進場施工,每一分案依機關每次所訂之工期開、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0年 12 月 31 日或本案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惟「111 年度貢寮區道路橋梁附屬設施改善工程」若未能於 110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決標者,最後分案通知期限順延至「111 年度貢寮區道路橋梁附屬設施改善工程」決標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7條。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及市政府各局處補助工程;且各區之後續擴充之金額: 1第1區為新臺幣1,700萬元正。 2第2區為新臺幣1,415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招標文件其他購買方式] (1)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160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2)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1620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530960。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賴先生,電話為:(02) 24941601分機20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10/01/22 09:40
開標日期
110/01/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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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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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貢寮區道路橋梁附屬設施改善工程(第1、2區)開口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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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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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Q-1-5298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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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8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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