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218-1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蘆洲南北側農業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委託查估、測量、地籍整理及土地分配專業服務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10/01/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57,214,165
原始預算
$ 57,214,16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鎮宇/地政局傅小姐(分機3510)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1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蔡鎮宇/地政局傅小姐(分機3510)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1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F0462@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16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其中蘆北農業區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95萬3,407元正,蘆南農業區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62萬8,718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其中蘆北農業區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95萬3,407元正,蘆南農業區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62萬8,718元正,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 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臺幣2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18 09:20
開標時間 109/12/18 09:4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東側(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東側(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簽訂之日起30日內,廠商應提具服務實施計畫書送機關核可,其餘詳如契約書第九條所列之期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家數上限為3家;符合以下「全部」之資格者,得單獨投標。投標資格如下: 【第1投標資格】 一、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其項目列有「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或得以辦理土地重劃、市地重劃、重劃之業務者。且; 二、廠商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地政專業人員」身分者)。 【第2投標資格】 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測量科者,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測量技術服務者,或;3.公司,且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測繪業」者)。 【第3投標資格】 1.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或;2.建築師事務所,或;3.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科者,或;4.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等技術服務者,或;5.公司或行號,或;6.前5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建築經理、不動產仲介經紀、不動產或建築物鑑價或相關業務者)。 餘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投標廠商資格 本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廠商符合以下「全部」之資格者,得單獨投標。投標資格如下: 【第1投標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其項目列有「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或得以辦理土地重劃、市地重劃、重劃之業務者)。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且; 四、廠商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地政專業人員」身分者)。 【第2投標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測量科者,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測量技術服務者,或;3.公司,且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測繪業」者)。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第3投標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或;2.建築師事務所,或;3.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科者,或;4.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等技術服務者,或;5.公司或行號,或;6.前5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建築經理、不動產仲介經紀、不動產或建築物鑑價或相關業務者)。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第3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1) 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33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傳真完妥後請以電話確認。 (2) 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32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區段徵收科 傅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 分機351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8 09:2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鎮宇/地政局傅小姐(分機3510)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1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蔡鎮宇/地政局傅小姐(分機3510)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1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F0462@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16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其中蘆北農業區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95萬3,407元正,蘆南農業區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62萬8,718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其中蘆北農業區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95萬3,407元正,蘆南農業區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62萬8,718元正,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 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臺幣2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18 09:20
開標時間
109/12/18 09:4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東側(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東側(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簽訂之日起30日內,廠商應提具服務實施計畫書送機關核可,其餘詳如契約書第九條所列之期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家數上限為3家;符合以下「全部」之資格者,得單獨投標。投標資格如下: 【第1投標資格】 一、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其項目列有「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或得以辦理土地重劃、市地重劃、重劃之業務者。且; 二、廠商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地政專業人員」身分者)。 【第2投標資格】 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測量科者,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測量技術服務者,或;3.公司,且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測繪業」者)。 【第3投標資格】 1.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或;2.建築師事務所,或;3.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科者,或;4.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等技術服務者,或;5.公司或行號,或;6.前5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建築經理、不動產仲介經紀、不動產或建築物鑑價或相關業務者)。 餘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投標廠商資格
本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廠商符合以下「全部」之資格者,得單獨投標。投標資格如下: 【第1投標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其項目列有「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或得以辦理土地重劃、市地重劃、重劃之業務者)。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且; 四、廠商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地政專業人員」身分者)。 【第2投標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測量科者,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測量技術服務者,或;3.公司,且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測繪業」者)。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第3投標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或;2.建築師事務所,或;3.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科者,或;4.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等技術服務者,或;5.公司或行號,或;6.前5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建築經理、不動產仲介經紀、不動產或建築物鑑價或相關業務者)。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第3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1) 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33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傳真完妥後請以電話確認。 (2) 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32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區段徵收科 傅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 分機351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8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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