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118-1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河川區域河面漂流物、低灘環境整頓(含疏伐)及廢棄物清理工作(南區/北區)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09/12/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良全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880,000
原始預算
$ 7,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42.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先生/劉小姐(02)89699596分機559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9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王先生/劉小姐(02)89699596分機559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9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p3942@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25.1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之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分別為: 1 110年度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河川區域河面漂流物、低灘環境整頓(含疏伐)及廢棄物清理工作(北區) 後續擴充金額為350萬元。 2 110年度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河川區域河面漂流物、低灘環境整頓(含疏伐)及廢棄物清理工作(南區) 後續擴充金額為350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之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分別為: 1 110年度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河川區域河面漂流物、低灘環境整頓(含疏伐)及廢棄物清理工作(北區) 後續擴充金額為350萬元。 2 110年度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河川區域河面漂流物、低灘環境整頓(含疏伐)及廢棄物清理工作(南區) 後續擴充金額為350萬元。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20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補助金額 3,185,000元
補助金額_2 1,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1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6元
總計 136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5658)出納單位繳交新臺幣23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25 13:40
開標時間 109/11/25 14:00
開標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 萬元整(不論參與幾個區域之投標,僅需繳交新臺幣35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7/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訂之工期竣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民國110年12月31日或本案(各區)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契約書第八條履約管理及第十條懲罰性違約金之內容,較契約書範本多有增列,仍係依往常業務管理經驗,以及此項業務之特殊性考量,為使新契約之管理能更順暢且避免不必要之爭議,故加以增列。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環境清潔整頓、廢棄物清理或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巡防管理隊)劉小姐,電話:02-89699596分機559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領標方式注意事項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94」(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適用臺星經貿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未開放投標,考量外國廠商採郵政匯票或劃撥方式購標時,恐郵遞曠日費時及郵資不易計算,爰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僅提供電子領標及現場領標。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0年度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河川區域河面漂流物、低灘環境整頓(含疏伐)及廢棄物清理工作(北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7,0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10年度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河川區域河面漂流物、低灘環境整頓(含疏伐)及廢棄物清理工作(南區)
截標時間 109/11/25 13:4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先生/劉小姐(02)89699596分機559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9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王先生/劉小姐(02)89699596分機559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9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p3942@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25.1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之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分別為: 1 110年度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河川區域河面漂流物、低灘環境整頓(含疏伐)及廢棄物清理工作(北區) 後續擴充金額為350萬元。 2 110年度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河川區域河面漂流物、低灘環境整頓(含疏伐)及廢棄物清理工作(南區) 後續擴充金額為350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之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分別為: 1 110年度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河川區域河面漂流物、低灘環境整頓(含疏伐)及廢棄物清理工作(北區) 後續擴充金額為350萬元。 2 110年度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河川區域河面漂流物、低灘環境整頓(含疏伐)及廢棄物清理工作(南區) 後續擴充金額為350萬元。 (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20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補助金額
3,185,000元
補助金額_2
1,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1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6元
總計
136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5658)出納單位繳交新臺幣23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25 13:40
開標時間
109/11/25 14:00
開標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 萬元整(不論參與幾個區域之投標,僅需繳交新臺幣35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7/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訂之工期竣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民國110年12月31日或本案(各區)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契約書第八條履約管理及第十條懲罰性違約金之內容,較契約書範本多有增列,仍係依往常業務管理經驗,以及此項業務之特殊性考量,為使新契約之管理能更順暢且避免不必要之爭議,故加以增列。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環境清潔整頓、廢棄物清理或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巡防管理隊)劉小姐,電話:02-89699596分機559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領標方式注意事項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94」(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適用臺星經貿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未開放投標,考量外國廠商採郵政匯票或劃撥方式購標時,恐郵遞曠日費時及郵資不易計算,爰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僅提供電子領標及現場領標。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0年度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河川區域河面漂流物、低灘環境整頓(含疏伐)及廢棄物清理工作(北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7,0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10年度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河川區域河面漂流物、低灘環境整頓(含疏伐)及廢棄物清理工作(南區)
截標時間
109/11/25 13:4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