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王先生/劉小姐(02)89699596分機559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王先生/劉小姐(02)89699596分機559
電子郵件信箱
ap3942@ntpc.gov.tw
洽辦機關
3.82.25.1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之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分別為:
1 110年度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河川區域河面漂流物、低灘環境整頓(含疏伐)及廢棄物清理工作(北區) 後續擴充金額為350萬元。
2 110年度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河川區域河面漂流物、低灘環境整頓(含疏伐)及廢棄物清理工作(南區) 後續擴充金額為350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之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分別為:
1 110年度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河川區域河面漂流物、低灘環境整頓(含疏伐)及廢棄物清理工作(北區) 後續擴充金額為350萬元。
2 110年度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河川區域河面漂流物、低灘環境整頓(含疏伐)及廢棄物清理工作(南區) 後續擴充金額為350萬元。
(餘詳附加說明)
補助機關
3.13.20.20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5658)出納單位繳交新臺幣23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開標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 萬元整(不論參與幾個區域之投標,僅需繳交新臺幣35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7/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訂之工期竣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民國110年12月31日或本案(各區)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契約書第八條履約管理及第十條懲罰性違約金之內容,較契約書範本多有增列,仍係依往常業務管理經驗,以及此項業務之特殊性考量,為使新契約之管理能更順暢且避免不必要之爭議,故加以增列。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環境清潔整頓、廢棄物清理或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巡防管理隊)劉小姐,電話:02-89699596分機559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領標方式注意事項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94」(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適用臺星經貿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未開放投標,考量外國廠商採郵政匯票或劃撥方式購標時,恐郵遞曠日費時及郵資不易計算,爰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僅提供電子領標及現場領標。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10年度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河川區域河面漂流物、低灘環境整頓(含疏伐)及廢棄物清理工作(北區)
品項名稱_2
110年度淡水河及磺溪2水系河川區域河面漂流物、低灘環境整頓(含疏伐)及廢棄物清理工作(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