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9603456分機7661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F0462@ntpc.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9年度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飲用水水質檢測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82.4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7,174,504元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台幣2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其他領標方式詳說明欄)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11 09:2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11 09:4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第1區:為新臺幣8萬元正。第2區:為新臺幣9萬元正。第3區:為新臺幣7萬元正。第4區:為新臺幣11萬元正。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書第2條及第8條。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認可之飲用水檢測機構,須包含大腸桿菌、硝酸鹽氮、砷三項許可項目。(應檢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之「正頁」及飲用水檢測類「副頁」。)。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後續擴充]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新北市110年度各級學校飲用水水質檢測;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7,174,504元,金額分述如下:
1.第1區:板橋分區、瑞芳分區,預算新臺幣1,670,864元正。
2.第2區:新莊分區、淡水分區,預算新臺幣1,823,880 元正。
3.第3區:三重分區、七星分區,預算新臺幣1,442,360元正。
4.第4區:雙和分區、文山分區、三鶯分區,預算新臺幣2,237,400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異議受理單位]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樹林區大同國民小學]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樹林區大同國民小學]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33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32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洽辦機關聯絡人]洽辦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樹林區大同國民小學]、地址為新北市樹林區大同街43號、聯絡人(或單位)為總務處蘇主任、電話為 02-86865486*841、傳真為 02-86865499。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品項名稱
第1區:板橋分區、瑞芳分區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1,670,864元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品項名稱
第2區:新莊分區、淡水分區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2:預算金額
1,823,880元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3:品項名稱
第3區:三重分區、七星分區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3:預算金額
1,442,360元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4:品項名稱
第4區:雙和分區、文山分區、三鶯分區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4:預算金額
2,237,400元
fetched_at
2020-02-28T21:02:50+08:00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AF0462@ntpc.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82.4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台幣2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其他領標方式詳說明欄)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第1區:為新臺幣8萬元正。第2區:為新臺幣9萬元正。第3區:為新臺幣7萬元正。第4區:為新臺幣11萬元正。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書第2條及第8條。
廠商資格摘要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認可之飲用水檢測機構,須包含大腸桿菌、硝酸鹽氮、砷三項許可項目。(應檢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之「正頁」及飲用水檢測類「副頁」。)。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後續擴充]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新北市110年度各級學校飲用水水質檢測;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7,174,504元,金額分述如下: 1.第1區:板橋分區、瑞芳分區,預算新臺幣1,670,864元正。 2.第2區:新莊分區、淡水分區,預算新臺幣1,823,880 元正。 3.第3區:三重分區、七星分區,預算新臺幣1,442,360元正。 4.第4區:雙和分區、文山分區、三鶯分區,預算新臺幣2,237,400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異議受理單位]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樹林區大同國民小學]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樹林區大同國民小學]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33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32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洽辦機關聯絡人]洽辦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樹林區大同國民小學]、地址為新北市樹林區大同街43號、聯絡人(或單位)為總務處蘇主任、電話為 02-86865486*841、傳真為 02-86865499。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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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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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2-教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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