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119-2 已決標公告

泰山楓江產業園區委託技術服務案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08/10/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長豐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100,000
原始預算
$ 45,100,000
底價金額
$ 43,1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孫小姐/經發局侯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06/5354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
聯絡人 孫小姐/經發局侯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06/5354
傳真號碼 (02)29691661
電子郵件信箱 an0005@nt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17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 經濟部工業局
補助金額 32,923,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32,923,000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10/29
原公告日 108/10/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採購處售標室(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繳交新臺幣16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1/19 09:40
開標時間 108/11/19 10:00
開標地點 採購處第1開標室(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作計畫書部分廠商應於決標後15日內擬定工作計畫,並提送機關審查。其餘詳如邀標書-伍、計畫期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因未涉及公共工程之規劃,所以採勞務契約為範本作修正,並增列部分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之部分條款文字。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土木工程、大地工程、測量、環境工程或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大地工程、測量、環境工程或都市計畫技術服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更正公告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08年10月24日簽准便簽辦理。 2.更正招標公告-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金額」及「是否含特別預算」,原新臺幣3,460萬元更正為新臺幣3,292萬3,000元。 3.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 4.此更正公告不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5.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侯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 分機5354。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規定,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9 09:4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孫小姐/經發局侯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06/5354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
聯絡人
孫小姐/經發局侯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06/5354
傳真號碼
(02)29691661
電子郵件信箱
an0005@ntpc.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17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 經濟部工業局
補助金額
32,923,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32,923,000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10/29
原公告日
108/10/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採購處售標室(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繳交新臺幣16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1/19 09:40
開標時間
108/11/19 10:00
開標地點
採購處第1開標室(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作計畫書部分廠商應於決標後15日內擬定工作計畫,並提送機關審查。其餘詳如邀標書-伍、計畫期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因未涉及公共工程之規劃,所以採勞務契約為範本作修正,並增列部分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之部分條款文字。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土木工程、大地工程、測量、環境工程或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大地工程、測量、環境工程或都市計畫技術服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更正公告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08年10月24日簽准便簽辦理。 2.更正招標公告-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金額」及「是否含特別預算」,原新臺幣3,460萬元更正為新臺幣3,292萬3,000元。 3.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 4.此更正公告不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5.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侯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 分機5354。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規定,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9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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