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128-1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1、2、3、4區)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07/11/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20,903,496
底價金額
$ 18,000,000
決標折數
80.0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05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簡先生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洪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05
傳真號碼 (02)29691661
電子郵件信箱 at6097@ms.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25.1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維護範圍,且該擴充之金額分別為: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1區)後續擴充1,000萬元。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2區)後續擴充1,000萬元。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3區)後續擴充1,000萬元。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4區)後續擴充1,000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維護範圍,且該擴充之金額分別為: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1區)後續擴充1,000萬元。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2區)後續擴充1,000萬元。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3區)後續擴充1,000萬元。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4區)後續擴充1,000萬元。 (二)餘詳如本招標公告附加說明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臺幣4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8 09:10
開標時間 107/11/28 09:2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萬元整【廠商無論參與投標區域之多寡(即廠商參與1個區域、2個區域、3個區域或4個區域投標),其需繳交之押標金為單一額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7/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竣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民國108年12月31日或本案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園藝服務、種苗、景觀工程、植栽或景觀綠美化或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養護工程科)簡先生,電話為(02)8969-9596分機502。
第1次招標注意事項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9409」(其他環境保護服務(有毒廢棄物管理除外))適用臺星經貿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開放投標,考量外國廠商採郵政匯票或劃撥方式購標時,恐郵遞曠日費時及郵資不易計算,爰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僅提供電子領標及現場領標。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_2 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1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0,903,496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2區)
預算金額_3 26,545,446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3區)
預算金額_4 27,256,506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4區)
截標時間 107/11/28 09:1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05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簡先生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洪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05
傳真號碼
(02)29691661
電子郵件信箱
at6097@ms.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25.1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維護範圍,且該擴充之金額分別為: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1區)後續擴充1,000萬元。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2區)後續擴充1,000萬元。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3區)後續擴充1,000萬元。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4區)後續擴充1,000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維護範圍,且該擴充之金額分別為: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1區)後續擴充1,000萬元。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2區)後續擴充1,000萬元。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3區)後續擴充1,000萬元。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4區)後續擴充1,000萬元。 (二)餘詳如本招標公告附加說明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臺幣4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28 09:10
開標時間
107/11/28 09:2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萬元整【廠商無論參與投標區域之多寡(即廠商參與1個區域、2個區域、3個區域或4個區域投標),其需繳交之押標金為單一額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7/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竣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民國108年12月31日或本案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園藝服務、種苗、景觀工程、植栽或景觀綠美化或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養護工程科)簡先生,電話為(02)8969-9596分機502。
第1次招標注意事項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9409」(其他環境保護服務(有毒廢棄物管理除外))適用臺星經貿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開放投標,考量外國廠商採郵政匯票或劃撥方式購標時,恐郵遞曠日費時及郵資不易計算,爰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僅提供電子領標及現場領標。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_2
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1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0,903,496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2區)
預算金額_3
26,545,446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3區)
預算金額_4
27,256,506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108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4區)
截標時間
107/11/28 09:1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