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黃先生/林小姐(02)29603456轉3042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黃先生/林小姐(02)29603456轉3042
電子郵件信箱
AG7296@ms.ntpc.gov.tw
洽辦機關
3.82.27.2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各區擴充之金額皆為新臺幣500萬元。
(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5658)出納單位繳交新台幣1,6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開標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8/2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函報開工,每一次進場依本機關所定之工期完工(施工期限標準詳施工備註3),最後進場通知期限為108年11月30日或該區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履約期間內,廠商應依本機關通知之規定時間內進場施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
一、1.種苗業,或;2.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園藝服務業」或得以承作關於園藝、植栽之業務者,或;3.公司或行號者。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更正公告
延長等標期
1.本次更換:
a.本案投標須知檔案,詳投標須知。
b.更換第八區估價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施工地點為新北市轄內土城、樹林、三峽、鶯歌區暨其他甲方指定地點。
2.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規定,延長等標期至107年11月2日上午10時30分止(請詳修正後108年度新北市全區搶災及綠美化工程-投標須知)。
3.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或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
壹、重要條款、二十六、疑義之處理
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07年10月25日;若廠商對本次公告所補充或修正內容有疑義者,該部分請釋截止期限延至107年10月26日止。
5.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1)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1,70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2)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1,720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規劃設計課)林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3042
委員名單
1.姓名:林芳良;職稱:處長;單位:新北市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2.姓名:張振元;職稱:秘書;單位:新北市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3.姓名:劉名旂;職稱:課長;單位:新北市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4.姓名:柯富明;職稱:退休;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5.姓名:彭德成;職稱:退休;單位:臺東縣政府
6.姓名:許添籌;職稱:退休;單位:臺北市政府
7.姓名:劉彩雲;職稱:退休;單位: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8.姓名:王愛瑜;職稱:退休;單位: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