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水利局 林先生 電話89232300分機3116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at6097@ms.ntpc.gov.tw
後續擴充
1.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履約標的;且該擴充之期間不超過2個月為原則、擴充金額為本案標餘款。
2.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附加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臺幣16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其他領標方式詳說明欄)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業務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環境衛生或得以從事下水道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107.10.16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07年10月12日便簽辦理。
2.本次更正公告評選委員名單如下:
(1)何嘉浚(台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學系副教授)
(2)盧朝陽(已退休)
(3)張弘憲(臺北市政府衛生下水道工程處科長)
(4)周明正(已退休)
(5)邱志強(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簡任技正)
(6)張志仲(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污水設施科技正)
(7)黃水吉(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污水下水道工程科專員)
3.本次招標文件內容變更(或補充))非屬重大改變,且未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
4.更正公告內容不會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5.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本契約期限自甲方通知日起12個月。廠商同意於甲方通知日開始作業,甲方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報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最後分案期限為契約之履約期限,其餘詳如本採購契約書第七條。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林先生,電話為(02)8923-2300 分機3116。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9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傳真完妥後請以電話確認。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8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