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116-2 已決標公告

107至109年度新北市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委託經營管理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06/12/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5,454,456
底價金額
$ 11,000,000
決標折數
19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洽辦機關名稱為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02/6589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姜林小姐或勞工局蔡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02/6589
傳真號碼 (02)29691661
電子郵件信箱 AD9100@ms.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24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補助金額 47,004,65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台幣2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其他領標方式詳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6 10:10
開標時間 107/03/06 10:2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4月1日至109年3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詳如招標公告之附加說明及招標文件。 ※本採購案除庇護工場B及庇護工場H外,皆已有決標對象之廠商,本次茲就庇護工場B及庇護工場H辦理第2次招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異議受理單位 本採購案係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_2 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37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36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洽辦機關聯絡人 洽辦機關名稱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_3 、地址為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聯絡人(或單位)為身障就業輔導科蔡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6589、傳真為(02)8968310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庇護工場A(已有決標對象)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5,454,456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庇護工場B
預算金額_3 11,260,676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庇護工場C(已有決標對象)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庇護工場D(已有決標對象)
品項編號_5 5
品項名稱_5 庇護工場E(已有決標對象)
品項編號_6 6
品項名稱_6 庇護工場F(已有決標對象)
品項編號_7 7
品項名稱_7 庇護工場G(已有決標對象)
預算金額_4 8,962,188元
品項編號_8 8
品項名稱_8 庇護工場H
截標時間 107/03/06 10:1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洽辦機關名稱為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02/6589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姜林小姐或勞工局蔡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602/6589
傳真號碼
(02)29691661
電子郵件信箱
AD9100@ms.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24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補助金額
47,004,65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1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台幣2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其他領標方式詳說明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6 10:10
開標時間
107/03/06 10:2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4月1日至109年3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詳如招標公告之附加說明及招標文件。 ※本採購案除庇護工場B及庇護工場H外,皆已有決標對象之廠商,本次茲就庇護工場B及庇護工場H辦理第2次招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異議受理單位
本採購案係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_2
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37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36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洽辦機關聯絡人
洽辦機關名稱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_3
、地址為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聯絡人(或單位)為身障就業輔導科蔡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6589、傳真為(02)8968310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庇護工場A(已有決標對象)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5,454,456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庇護工場B
預算金額_3
11,260,676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庇護工場C(已有決標對象)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庇護工場D(已有決標對象)
品項編號_5
5
品項名稱_5
庇護工場E(已有決標對象)
品項編號_6
6
品項名稱_6
庇護工場F(已有決標對象)
品項編號_7
7
品項名稱_7
庇護工場G(已有決標對象)
預算金額_4
8,962,188元
品項編號_8
8
品項名稱_8
庇護工場H
截標時間
107/03/0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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