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227A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07年度災害緊急搶修工程(第1標北區、第2標南區、第3標中區)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07/01/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尚谷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950,000
原始預算
$ 19,092,443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31.3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處粘小姐/水利局高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523/5035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企劃科/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水利工程養護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新北市政府新行政大樓)
聯絡人 採購處粘小姐/水利局高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523/5035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j5165@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25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各標別所有相關契約工作項目;擴充之金額第1標、第2標及第3標各為新臺幣1,000萬元,本案後續擴充之金額合計為新臺幣3,000萬元。 2.本案之後續擴充議價原則詳本公告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7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10元
系統使用費 81元
文件代收費 41元
總計 93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繳交新臺幣1,550元後,憑據不具名領取(其他領取方式詳本公告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27 10:10
開標時間 107/03/27 10:20
開標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5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6/1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本公告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且 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應檢附營造業聲明書)。且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第7次招標注意事項 1.第6次招標結果:截至目前第1標、第3標皆已決標,第2標因無廠商投標,故由主持人宣佈流標。 2.本採購案依前次招標案號、內容及方式續行第7次招標,截止投標至107年3月27日上午10時10分止,開標時間為107年3月27日上午10時20分,等標期為8天(詳如修正後之投標須知)。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水利工程養護科)高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5035。
後續擴充議價原則說明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開、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民國107年12月31日或工程契約總價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1,670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1,65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採電子投標者,請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3月22日前,以書面載明其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疑義事由,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附記救濟程序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1標北區(已決標)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9,092,443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2標南區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3標中區(已決標)
截標時間 107/03/27 10:1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處粘小姐/水利局高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523/5035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企劃科/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水利工程養護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新北市政府新行政大樓)
聯絡人
採購處粘小姐/水利局高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5523/5035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aj5165@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25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各標別所有相關契約工作項目;擴充之金額第1標、第2標及第3標各為新臺幣1,000萬元,本案後續擴充之金額合計為新臺幣3,000萬元。 2.本案之後續擴充議價原則詳本公告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7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10元
系統使用費
81元
文件代收費
41元
總計
93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繳交新臺幣1,550元後,憑據不具名領取(其他領取方式詳本公告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27 10:10
開標時間
107/03/27 10:20
開標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5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6/1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本公告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且 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應檢附營造業聲明書)。且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第7次招標注意事項
1.第6次招標結果:截至目前第1標、第3標皆已決標,第2標因無廠商投標,故由主持人宣佈流標。 2.本採購案依前次招標案號、內容及方式續行第7次招標,截止投標至107年3月27日上午10時10分止,開標時間為107年3月27日上午10時20分,等標期為8天(詳如修正後之投標須知)。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水利工程養護科)高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5035。
後續擴充議價原則說明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開、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民國107年12月31日或工程契約總價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1,670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1,65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採電子投標者,請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3月22日前,以書面載明其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疑義事由,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附記救濟程序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1標北區(已決標)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9,092,443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2標南區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3標中區(已決標)
截標時間
107/03/27 10:1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