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社會局 潘先生 分機3760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
AO7872@ntpc.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人事費,擴充之期間為109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金額為新臺幣275萬6,400元整,其餘詳見「投標須知壹、七、後續擴充。」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台幣15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其他領標方式詳說明欄)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自民國107年1月1日起至民國108年12月31日止;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立案之法人或團體,其業務範圍列有老人福利、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服務等相關業務(應檢附法人登記或立案證書影本;或其他由政府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若上開文件未載明符合投標資格之內容時,廠商應另附捐助章程、組織章程、組織規程或其他文件佐證之)。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更正公告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社會局106年11月9日便簽辦理。
2.更正已販售招標文件如下:
(1)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投標廠商資格及應繳之資格文件更正為「立案之法人或團體,其業務範圍列有老人福利、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服務等相關業務(應檢附法人登記或立案證書影本;或其他由政府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若上開文件未載明符合投標資格之內容時,廠商應另附捐助章程、組織章程、組織規程或其他文件佐證之)」;實施計畫中申請單位資格一併修正。
(2)契約書第16條罰則第2款更正為「乙方未聘請符合相關法令規定比例之工作人員,經甲方限期未改善者,每超過1個工作天,則按契約總價金支付甲方萬分之1之懲罰性違約金。」。
3.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規定延長等標期1天(106年11月24日)。
4.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5.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潘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3760。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郵購部份: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8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7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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